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五一”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04-30 00:00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济北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快快乐乐的节日,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418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结合当前开展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现将做好“五一”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突出检查重点

“五一”期间,我县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度增大,各种活动增多,不安全因素也随之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宾馆、饭店、旅馆等餐饮、住宿场所以及商场、市场、超市等购物场所和夜总会、洗浴中心、练歌房等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检查内容:一是单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岗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二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堵塞、占用、锁闭等。三是室内消火栓的数量、水压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箱是否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是否齐全,灭火器选型、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单位是否组织了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能否熟练使用消火栓、灭火器,能否掌握安全出口通道的位置并熟练引导人员疏散。五是单位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占用和堵塞现象。六是在商(市)场、车间、仓库等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娱乐场所内有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现象。七是单位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并达到标准要求。5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085625)。

二、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安监、教育、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基层派出所把“九小场所”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对“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两个能力”。消防部门要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工作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继续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加大对单位消防设施、疏散设施、安全布局和防火分区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于营业期间锁闭、封堵、分隔、占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擅自关闭自动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治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查快办,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改正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计划、时限和措施,确保安全。要在“五一”期间,对本单位认真开展全面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四、严格执勤备战,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县公安、消防队、企业专业消防队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加强管理,认真抓好执勤备战和灭火演练工作,保证车辆和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状态。要深入重点单位,熟悉道路、水源以及建筑内部情况,制定灭火预案,并做到闻警即出、出动迅速、灭火有效。同时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确保发生火灾后迅速处置,及时救援,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济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