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举办“升学宴”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07-23 00:00浏览次数:

各镇(办)、县直各部门:
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防止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再度抬头,革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1、严禁党员干部职工为子女升学操办酒席,既不得大规模操办,也不得分散操办;
2、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3、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发送请柬;
4、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
5、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
6、严禁党员干部职工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
7、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子女升学情况的,要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书面报县纪委、监察局;其他党员干部职工有子女升学情况的,由本单位负责监督;
8、农村党员干部也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由各镇(办)纪委(纪工委)负责监督管理。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子女升学情况的登记工作,单位领导要与有子女升学情况的党员干部职工签定责任书,保证做到不摆“升学宴”。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自觉执行本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4567129。

中共济阳县纪委

济阳县监察局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