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依法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济阳人字[2008]47号文件。为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征求的意见,现对各单位2009年度执行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情况作一调查统计。请各单位如实填写调查统计表,并于2009年5月29日前报县人事局办公室。各单位执行情况待调查统计完成后将予以通报。
附: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情况统计表
济阳县人事局
济阳县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