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吴强检察长的提请,于2009年4月3日免去:
常学兵的济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济阳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