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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良才同志在全县安全生产第三战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7-27访问次数: 字号:[ ]


孙良才同志

在全县安全生产第三战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7月6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战役,分析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秋季战役,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严防各类较大事故发生,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刚才,吉伦局长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宣读了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第三战役的通知》,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汛期浮桥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他们讲的都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结合有关情况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打好秋季战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季、夏秋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查、督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650余处,当场整改478处,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9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22.2%,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我县事故总量虽然持续下降,但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县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县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也反映出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思想上麻痹松懈,部分负责同志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抓的力度不到;二是安全责任未得到充分落实。部分部门的管理职责和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充分,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三是对县政府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不够扎实,有的甚至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四是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以上问题,应引起我们大家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我县全年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秋季7、8、9三个月,是我县的主汛期,高温多雨、空气潮湿、雷电频繁,由于气温高职工精力不集中等,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极易引发各类事故。从近两年我省发生的事故看,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山东华源矿业公司“8.17”事故灾难,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事故,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警觉。秋季战役的任务十分艰巨,打好秋季战役,是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关键一战。希望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季战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结合“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制定秋季战役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打好这一战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坚决打好秋季战役

        第一,制定秋季战役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制定秋季战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秋季战役抓细、抓实。根据省政府要求,7月份至9月份三个月将开展1个月的集中检查、1个月的集中整改和1个月的集中督查。其中,7月份为“安全生产检查月”。各镇(办)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按照“六个不放过”的要求:“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8月份为“集中整改月”。集中整治各类事故隐患,8月底前所有隐患必须整改完成。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和经营点,各镇(办)、各部门要随检查、随取缔;对于重大隐患,安监局必须挂牌督办,并逐级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和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对于因工程进度原因8月底前不能治理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9月份为“安全督查月”。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活动,一是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及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所有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镇办进行督查,查找不足,促进工作。二是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的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危险性大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帮助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制定整改和监控措施。我们要通过3个月的集中检查、整改和督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

        第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各个行业领域的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当前,要突出抓好矿山的防汛、防洪和防治水工作,经贸、安监、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和单位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井外围、采空区上方的防洪、排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同时,要严防矿井透水事故的发生,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凡是发现矿井有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人。

        二是加强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纪律,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要加强高温天气下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超压工作。最近,省安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化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严防在试生产环节发生爆炸事故。

        三是加强道路、桥涵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继续保持事故的低发生率,是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能否完成全年事故控制指标的关键。公安、交通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今年,由于县城纬二路的改造施工,给我县车辆出行带来不便,也给我们交通管理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交警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查纠相结合,严格查纠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营运资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交通、河务部门要加强对黄河浮桥汛期的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水务、交通和各镇要对各自管辖的桥、涵进行认真的检查。目前,我县有许多桥、涵属于超期使用,存在不少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心,对事故隐患加强监管、监控,该拆除的桥、涵要坚决拆除,该维修的要及早维修。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建筑企业和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严禁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违法承包、违法转包工程。要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频次,要重点抓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高大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装,以及拆除、爆破等危险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刻汲取5月21日广东省汕头市厂房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检查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建筑,凡是一经发现和查实为“三合一”建筑的,要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将职工搬离厂房。

        第三,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及早采取防灾避险措施。要严格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规定,凡是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在暴雨期间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各级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第四,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今年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要按照县政府6号文件的要求,把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无缝隙的进行落实,并作为当前“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深刻汲取6月7日济南市黄河森林公园拓展训练中心墙体坍塌事故教训,排查摸清本乡镇、本系统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危险源的情况,逐一明确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身上。政府各个部门要按照 “一岗双责”,做好分管工作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审批内容,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没有经过批准,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

        三、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实施办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各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身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6月17日,姜大明省长签发了省政府第213号令,发布了《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内容和程序,这是源头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县政府以济阳政办发40号文件的形式予以传达,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并加以执行。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体制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仅靠几个部门抓是不行的,必须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县委4号文件精神,尽快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县安委会要逐步健全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认真抓好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认真开展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企业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同时要注意的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加强日常演练,锻炼反应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二是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各有关企业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要努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状况,配备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增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切实解决安全监管权威性不够、力量不足、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开发区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酌定)。同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和车辆装备,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二是提高素质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县安监局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每一名监管人员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练掌握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增强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同志们,当前,我县已进入高温、多雨季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关键时期。希望大家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认真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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