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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同志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04-02访问次数: 字号:[ ]


                                                             张海波同志

                                     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安排三项工作内容: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三是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之所以将三项工作安排在一起部署,一方面,是因为这三项工作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一起安排部署有利于整体推进工作;另一方面,也是精简会议,转变文风、会风的一个具体行动,以便于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抓工作落实。刚才,6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就如何推进今年的工作谈了很好的思路和打算。同时,今天会上还配发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济阳县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请大家按照统一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是一件牵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一项十分紧迫而且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对此,大家务必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首先,这是省市安排部署的一项硬性工作任务。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来讲,去年以来,全市为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召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运会结束之后,为继续保持良好的城市形象,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市委书记焉荣竹同志分别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务必继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更加亮丽的城市形象。公路综合整治方面,省政府和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全面立体整治公路沿线环境面貌,明确了具体的标准要求和工作时间表,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专项考核内容。就春季林业生产来讲,按照往年惯例,每年春季都要安排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市里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月26日,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提出了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对各县(区)的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任务,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检查考核内容。因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和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是一项必须干,且必须干好的工作任务,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把这三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其次,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民心工程。实事求是的讲,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在,老百姓吃饭讲营养,居住求宽敞,生活要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仅是口袋里多几个钱,桌子上多几个菜,还要有整体生活环境、生活空间的改善。尽管近几年来,特别是自2008年启动实施“四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来,城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一些区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绿化覆盖率低、景观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还有像公路沿线及镇政府驻地乱搭乱建、环境差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就会使群众不满意。近期,“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收到不少群众关于改善城乡环境的来电,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和中肯的批评意见。也有一些群众通过网上论坛、发贴等形式,表达对城乡整体面貌和生活居住环境的不满。年前,张建国市长视察慰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时讲到,百姓利益无小事,只要是触及到群众生活的就应该是大事,我深有同感。如果说城乡建设受基础条件和经济实力的制约,配套建设上不去,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城乡管理和环境整治搞不好,则反映的是我们领导者的水平问题、能力问题、态度问题,管理上不去,就是我们对社会的失职,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我们每个干部,为官一任,不仅要致富一方、安定一方,还要文明一方。从这一意义上讲,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解决民生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

  第三,这是增强城市吸引力、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内容。环境出竞争力、出生产力,是竞争的资本。当前区域经济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经济总量的对比,而是综合实力的较量,主要是城市经济环境的竞争。工业靠品牌,城市靠品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买家电、购服装,总是选择名牌产品,不仅觉得质量可靠,同时也体现了形象。同样,城乡环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已成为诸多竞争要素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城乡环境是一个地区的“脸面”,是展示社会文明程度的“窗口”,是招商引资的“名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造街道、完善配套设施,开展“四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的也就是要通过对城市环境建设和整治,提升济阳的外在形象,从而增强济阳的整体竞争力。事实证明,只有把环境做优、做美,对外形成良好的“第一印象”,我们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才能抢得发展的先机。特别是在当前山东半岛城市经济群、蓝色经济区以及省城北跨等重大战略加快实施的大背景下,作为省会城市的近郊县,要成为资金、信息、人才汇聚的“洼地”,我们的城乡环境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在新的机遇面前能否有作为,有大的作为。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的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在《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中已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在工作摆布上,今年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二是镇政府驻地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由县建委牵头;三是国省道及县镇村级道路沿线综合整治,主要由县公路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总的要求是,通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努力创造干净、整洁、文明、生态、有序的城乡环境。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强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档次品位不高、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搞好环境综合整治,一方面,要靠有效的管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靠基础设施的投入,否则很难从根本上改善环境面貌。就城区来讲,今年,列入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有八项工程,这其中,涉及16条道路的建设改造工程,另外,还有事关济阳形象提升和长远发展的市民服务中心、水系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对于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基础配套服务功能有很大的作用。各相关责任单位一定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规划和质量管理,切实保证每一个项目都能按规划建设按标准施工,保证建一项工程,成一处亮点,成一处风景。特别是对涉及老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片区,必须保证规划建设一步到位、各项配套和管理措施一步到位,切实防止建一片乱一片现象的发生。就各镇(街道)来讲,今年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要按照小城镇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坚持量力而为、突出重点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财力,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新的亮点。

  第二,要强力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沿线整体面貌差的问题。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是今年省市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济阳县实际,今年济阳县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范围是:国省道以及县镇村级道路用地范围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按照这一整治范围,重点落实“一拆、二推、三挡、四清、五刷”的总要求,完善沿路两侧基础设施,对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杂乱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是对沿路的设施,如标示、警示牌、边沟等进行完善提升。在治理杂乱现象方面,重点迁移集贸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全面清除“三大堆”以及各类杂乱的问题,彻底杜绝白色垃圾乱飘、垃圾随处可见的现象。与此同时,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要与各镇(街道)紧密配合,针对影响视觉效果的破旧房屋建筑、残墙断壁,特别是穿村镇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该拆的要拆,该清的清,该粉刷的要统一粉刷,该遮挡的要遮挡,确保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同时,实施好公路路域绿化,积极推进绿色通道建设。

  第三,要强力推进净化工程,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面貌“脏”的问题。环境卫生是城市形象最直观的展现。前两年,我们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脏”的问题进行了治理,但从效果来看,短时整治易,长期保持难。特别是公路沿线“脏”的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今年我们必须要下大力气抓好整治,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扫除”活动,使城乡环境面貌从根本上改观。在具体工作措施上,必须要明确三件事:一是要把责任分清楚;二是要把标准搞明白;三是要加大查处力度。关于责任问题,刚才已讲过,城区由城管执法局牵头,具体到环境卫生整治是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牵头。要拿出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管辖谁保洁”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具体、划分清楚,哪一片,是谁管?要搞明白。从空中到地面,从主道到副道,从大街到小巷,从房前到屋后,都要明确好,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关于标准问题,方案中写得很详细,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抓好整治。关于查处问题。从当前来看,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大量存在,仅靠教育引导是不行的,必须要加大处罚工作力度。此项工作,由城管执法局负责,安排专人查处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县建委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的作用,协助抓好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四,要强力推进绿化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绿化覆盖率低、景观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围绕“城在林中、路在树中”的目标,大力开展引绿入城、植树护路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水景园林城市。城区绿化方面,由园林局负责拿出绿化整治推进方案,这其中,不但要有城区主要道路、节点的绿化方案,而且要做好广场、道路和河道两侧、机关单位庭院、小区空地等绿化工作,做到一草一木都要精挑细选,一景一点都要精雕细刻,力求立体感和艺术美,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对闲置的庭院,特别是沿路的庭院一律按要求实施绿化,对拒不执行绿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研究相应的措施。镇村绿化工作由林业局负责,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抓住春季造林的最佳时节,以实施造林绿化“八大工程”为抓手,迅速掀起植树绿化工作高潮。在这里,需特别强调的是,要实行跟踪问效,实施谁种植、谁管理、谁负责的任务目标责任制,切实保证成活率,努力营造绿色环保的生态环境。

  第五,要强力推进美化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环境面貌差和乱的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眼前一亮、为之一震的视觉冲击效果。从当前来看,影响视觉效果的原因除环境卫生外,最主要的还是“乱”的问题,包括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摆乱放、乱停乱靠,等等。对这些问题,要想彻底整治,一方面,必须严查严管,另一方面,必须加强疏导。对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问题,绝不能放任自流,要一项一项治理,一个任务一个任务落实,坚决进行整治。对各商场店铺的牌匾规范工作,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落实,使之与城市总体风格相和谐。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要强力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确保行商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县建委、交通局、交警大队要规范城区街道车辆停放,加强对临时停车点、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严肃查处乱停乱放和沿街揽客现象。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要加强对标语、广告、吊牌、灯箱进行规范管理,对陈旧破损的要组织相关单位和业主迅速翻新,对违章设置的要强制拆除。电力、广电、通讯等部门要规范管网设施,彻底整治乱牵乱拉现象。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责任落实。城乡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没有旁观者,一定要形成“千斤重担重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订本镇(街道)、本部门的整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整治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人都不能拖整治工作的后腿,谁拖后腿就打谁的板子。要制定整治工作推进表,把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到每月、每周,使整个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范围比较大、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工作中,各单位必须讲大局、讲配合、讲责任,上下联动、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县建委、县城管执法局要在抓好牵头整治、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全力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要抓好公路沿线整治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县林业局要抓好植树造林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县工商局要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特别是占道经营、临街经营户的规范和治理。县公安局要配合城管部门搞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县交警队要坚决取缔机动车辆非法占压道路,纠正制止车辆违章行驶等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道)更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真抓实干,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民参与整治。人是环境的主体,没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就缺乏根基。为此,要紧紧抓住群众的“兴奋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社区等工作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活动,真正形成“政府为群众着想,群众为政府分忧”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严格督查问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对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牵头整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抓好整治项目的跟踪调度和考核检查。要严格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问责制,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对因不履行职责、贻误工作开展的,要勇于曝光,敢于问责。

  (五)落实长效机制。客观地讲,不少同志简单地认为环境整治就是一阵风,就是搞突击。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今后,我们每年都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每年都有每年的工作重点,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相关部门特别城管部门要研究治本之策,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状况,促使城乡环境整治朝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同志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优化环境的高度,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立即行动起来,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春季林业生产工作,为树立济阳的城市形象、建设现代化水景园林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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