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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5-14访问次数: 字号:[ ]


  济阳政办发〔2010〕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推进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安置、建设速度,现就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流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工作流程

  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实行“一条龙、两条线”管理模式。“一条龙”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信息收集——项目洽谈——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建设——项目投产六个环节;“两条线”即项目洽谈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两条主线。其中项目洽谈管理主体为项目引办单位和县投资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管理主体为济北开发区管委会或项目建设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洽谈环节管理

  (一)信息收集

  1、县投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工作并定期编辑《招商信息》。具体承担招商任务的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均应积极向县投资服务中心提供招商信息。

  2、信息登记制度。招商信息应明确第一提供人,由提供单位或个人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人认可。信息收集档案经分管县长签字认可,存入专门的招商信息收集档案,由县投资服务中心妥善保存。(具体规定见济阳政办发〔2010〕30号《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县招商引资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

  (二)项目洽谈

  对有价值的招商信息,信息提供部门或招商部门要及时接触和洽谈。对符合我县产业类型,投资意向明确的较大项目,可以提请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洽谈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洽谈和引进工作。

  (三)项目决策

  经过洽谈,对有明确意向到我县投资的大项目可以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用地、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相应政策。项目洽谈完成后,由县政府或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项目投资方签署有关投资协议书,具体事宜由项目引办单位负责。

  三、项目建设流程管理

  (一)项目管理

  1、引进单位负责全程了解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按合同约定施工建设。

  2、落户济北开发区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房管服务中心、物价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土地补偿和地面附属物的界定和评估工作;负责地面附属物的清理清障及补偿资金的兑付工作;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落户镇(街道)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以上工作。

  3、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中的证照领取、手续验收、收费规范工作;负责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建设过程中反映问题的协调工作。

  4、专项服务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列入重点管理的大项目,可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服务小组,及时就项目落地有关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5、与项目管理有密切联系的职能部门应成立固定的服务班子,明确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职责,为项目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

  (二)项目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办单位与开发区或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将建设过程需要解决的事项进行汇总、分类,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协调难以解决的问题,填制《项目推进协调会申请报告单》,提交会议研究。对会议形成的决定事项,填制《项目建设转办单》,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县投资服务中心参与,共同督查落实。

  (三)项目投产

  项目投产后,引办单位应在做好跟踪服务的同时,注意加强对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落实。

  四、监督实施

  本意见由县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监督落实。对各单位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在项目流程管理过程中拖延时间、相互推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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