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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图书馆联盟”借阅服务规则

来源:济阳区图书馆     时间:2019-12-26    浏览量:    字号:[ ]

目前,济阳区图书馆的图书可与其他联盟馆实现通借通还。具体借阅规则如下:

1.持有各联盟馆有效借书证的读者(济南市图书馆社保卡读者除外)可享受此服务。

2.读者借还图书请到服务台人工办理。

3.各联盟馆纳入通借通还服务的图书均可借阅。

4.持证读者每证可借阅图书3册,总价值不超过200元;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续期30天。

5.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持有逾期图书者不能继续借书,待逾期图书归还后,方可继续借书。

6.请爱护图书,借书前请自行检查是否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图书归还时,由接收馆检查图书是否完整。

7.如遇所借图书逾期、污损、丢失等情况,请读者到图书所属馆按其规定办法处理。

8.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延期、退换证等问题需到开户馆办理相关手续。

9.请读者自觉遵守借阅规则,诚信借阅,违者将纳入泉城图书馆联盟失信名单。

(注:使用省图读者证借阅省图藏书必须在省图归还。)


联盟秉承“平等、免费、无区别服务”的理念,联合山东省图书馆、济南大学图书馆、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第二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图书馆、泉城书房等30家图书馆和超300家社区分馆,搭建了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开展文献信息资源联合建设、联合开发、联合服务、资源共享,真正实现了“一馆办证,各馆通用;一卡通行,就近借还;一馆藏书,各馆共享”服务功能。也就是说,市民无需重新办卡,只需持各联盟馆原有的有效借书证便可享受通借通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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