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深化年”暨“坚持实干反对虚功、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济阳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3-22 16:00浏览次数: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也是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深化年”。为弘扬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奠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深化年”暨“坚持实干反对虚功、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1127”工作体系,牢固树立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的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锻造过硬工作作风,让“实干会干、雷厉风行”成为济阳扶贫干部的标签,动员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质量,奋力夺取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新胜利。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争一流、全省有亮点”这一目标,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实干,反对虚功,雷厉风行,狠抓落实,以一流的作风和业绩扛起脱贫攻坚的责任与担当。

——推动“两个提升”。推动贫困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2%,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五通十有”全部达标,人居环境等“软实力”显著增强。推动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市定脱贫标准,实现“两不愁”;精准落实行业扶贫政策,贫困户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方面保障更加到位。

——实现“三个确保”。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扶贫队伍廉洁不出问题。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置涉贫信访舆情,确保涉贫信访舆情不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提高迎查意识和水平,确保各级督导检查不出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坚持区级抓推进、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镇街主体作用,压实部门扶贫责任,构建层层推进、环环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积极推动和带头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1.领导干部每年遍访贫困对象一轮。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是压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重要载体,也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区级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分头遍访贫困村,每年遍访一轮;镇街党(工)委书记带头,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分头遍访贫困户,每年遍访一轮;村党组织书记,每年遍访贫困户一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遍访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每季度进行调度通报,各镇街年底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遍访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告。

2.区级领导帮挂团队至少每半年到扶贫重点村联系一次。进一步优化调整区级领导帮挂扶贫重点村团队,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区级领导和帮挂企业,至少每半年到帮挂村开展一次帮扶走访活动。活动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就会议召集、走访活动开展、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汇总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各镇街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周例会由各镇街负责同志、全体第一书记参加,涵盖政策学习、工作梳理、进展汇报、经验交流等内容。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以第一书记临时党支部为平台,遇事共同商量,遇难共同帮扶,建立人脉、政策、技术等优势资源共享机制,实现第一书记抱团发展。

4.第一书记至少每月走访所驻村贫困户一遍。第一书记要大力开展走访贫困户活动,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分析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宣传解读扶贫政策,重点帮扶特困群众,规范整理扶贫档案,协助帮包干部做好结对帮扶贫困户等工作。

5.非贫困村联系人至少每季度走访联系村贫困户一遍。对非贫困村联系人进行优化调整,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必须联系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非贫困村联系人要明确职责任务和履职要求,大力开展走访贫困户活动,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分析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宣传解读扶贫政策,重点帮扶特困群众,规范整理扶贫档案,协助帮包干部做好结对帮扶贫困户等工作,确保非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成效同步巩固提升。

(二)聚焦“吃穿不愁”,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经济收入是衡量贫困户是否脱贫的关键标准。要继续坚持以“算账”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好就业扶贫、孝善扶贫、项目分红、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市定脱贫标准,真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

6.大力实施就业扶贫。为贫困群众设置保洁保绿、项目维护等扶贫专岗,让贫困群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劳务、获得报酬,岗位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区级承担工资比例为60%(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180元)。2019年全区计划设置不低于2000个扶贫专岗,落实非低保五保贫困户一户一岗,促进贫困群众在“家门口”通过就业实现稳定脱贫。扶贫专岗落实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7.深入开展孝善扶贫。以孝善文化为精神纽带,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户子女按照每位老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缴纳赡养费,以子女缴纳赡养费的25%作为奖励金(全年不超600元,区级承担15%),定期将奖励金和赡养费汇入老人“一卡通”账户,强化贫困家庭成员赡养、抚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促进贫困家庭老少和顺。

8.完善规范项目分红。落实“普惠性与差异化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红,原则上保证贫困户均享受到项目分红这一普惠性政策,并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确保项目分红差异化到户到人。

9.着力完善兜底保障。推动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上半年对非低保五保贫困户进行一次排查,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口纳入低保五保范围,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上半年对贫困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失能人员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相关部门对照反馈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逐一落实到位,为重度贫困人口织牢保障网络。

(三)狠抓政策落实,确保贫困户实现“四保障”。扶贫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督促住建、卫计、教育、水务等部门抓好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医疗、教育、饮水有保障。

10.及时进行危房改造。住建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检查,对贫困户新出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纳入计划,及时进行改造,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11.大力推进医疗扶贫。严格落实《济南市医疗精准扶贫暂行办法》,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全面落实“三免六减半”门诊帮扶优惠。严格落实免费健康普查和慢病帮扶政策,卫计部门每年必须为贫困人口进行1次免费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工作,为每位贫困人口患者拟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对高血压等10种长期服药慢性病患者实施帮扶,在规定用药目录范围内免费取药,行动困难患者由乡村医生送药上门。全面落实贫困户在济阳区域外按政策住院“一站式”结算制度,卫计部门负责指导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建立贫困户住院转诊台账,协调组织各镇街卫生院利用区“一站式”结算平台做好贫困户住院结算,确保贫困户不出镇街即可享受“一站式”结算红利。

12.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教体部门全面落实享受政策贫困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对各学段贫困学生进行标注登记,分类制定落实控辍保学措施,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实现有学上、上好学。实施“雨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13.全力保障饮水安全。水务部门定期对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开展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

(四)聚力村级“软实力”,推动贫困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暨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贫困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为该村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年内帮助帮扶村实现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暨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帮扶工作“指挥官”,至少每季度到帮扶村走访和指导工作一次,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事项亲自协调、任务落实亲自过问,原则上年内为帮扶村协调帮扶资金不低于10万元。帮扶单位每半年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帮扶村所在镇街,区扶贫办根据各镇街汇总上报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14.巩固提升贫困村“五通十有”。各行业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每半年对职责范围内贫困村“五通十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整立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区扶贫办,区扶贫办汇总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5.大力提升贫困村“软实力”。继续在各贫困村开展“五个好”典型示范村、文明村居、星级平安村居、“出彩人家”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提升贫困村党建、平安、精神文明等“软实力”。

16.着力提升贫困户人居环境。扶贫部门制定出台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程序和任务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把改善提升贫困户人居环境作为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方式、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帮助和带动贫困户逐步改善家庭居住环境,提升贫困群众精神面貌。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全程监管机制和后续监管机制,将脱贫攻坚以来所有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督权,确保产业项目见效率、资产登记率、产权明晰率、收益分配率均达100%。

17.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产业扶贫项目责任人制度,各镇街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扶贫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每季度提交项目运行报告,确保项目持续健康运转。对因监管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及时导致项目损毁、闲置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8.严格公告公示。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收益分配公告公示达到100%。对项目公告公示牌存在字迹模糊、损毁破坏等情况的及时进行更换,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

19.做实监督整改。各镇街要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监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项目运转正常、发包程序规范、收益上缴及时、收益分配合规、公告公示到位、档案资料完备。探索实行“第三方审计”等形式,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区级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半年对项目现场、收益上缴分配及公告公示等情况检查一遍。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落实,区扶贫办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各镇街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抓实动态管理,全力提升扶贫数据质量。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首先要打牢基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的重要指示,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全面实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同步完善台账资料和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做到可查询、能追诉、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

20.扎实开展动态调整。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

21.持续开展清洗比对。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核准清洗和比对分析,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全区数据质量工作排名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力争实现“零差错”。

22.提升档案建设水平。明确档案资料建设工作标准,狠抓档案规范化建设,形成有记录、有照片、有表册、有签字、有依据,相互支撑、互为因果、科学规范的档案体系,真实记录脱贫攻坚历史进程。

(七)强化结对帮扶,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贫困群众满意度是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评价。帮包干部要加强与贫困群众的沟通联系,紧密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力所能及地为贫困群众做实事,真正获得群众认可。

23.全区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帮包干部要认真开展帮包工作,做到至少每月联系一次贫困户、每季度集中走访慰问一次贫困户,切实做到帮扶思路、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脱贫方式、脱贫时间“六到户”。

24.认真落实两项帮扶措施。帮包干部要坚持因户制宜、因人施策,实施“滴灌式”帮扶,确保每户贫困户年内至少享受两项帮扶措施。

25.帮助实现一个微心愿。帮包干部要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小困难、小需求,于细微处精准发力,拉近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的感情距离,年内至少帮助贫困群众实现一个微心愿,以实际行动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中心内容,分级分类实行精准化培训,帮助扶贫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水平、培育优良作风。

26.加强统筹规划。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统筹做好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出台2019年脱贫攻坚教育培训方案,对各类培训任务进行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协调推进。

27.明确培训重点。扶贫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脱贫攻坚知识汇编。各级各部门要将知识汇编作为培训重点内容,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8.分层组织实施。各镇街负责培训本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扶贫办工作人员、第一书记、非贫困村联系人、帮包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成员单位及其他有扶贫任务的单位(部门)负责培训本单位(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以上培训任务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并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区扶贫办。

(九)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妥善处置涉贫信访舆情。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关系到脱贫攻坚战役成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涉贫信访舆情,增强做好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9.定期开展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镇街每季度开展一次涉贫信访舆情问题排查,主动掌握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建立涉贫信访舆情工作台账,将上级转办、排查发现、群众来访等各类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备案,实行销号管理。

30.及时妥善处置。严格按照涉贫信访舆情处置流程机制,发现涉贫信访舆情后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积极协调化解,力争一次处理落实到位,把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

31.落实线下帮扶。根据《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建档立卡问题整改和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镇街对发现的临时性贫困人口要建立台账,进行及时帮扶。对通过各种帮扶措施,当年达到脱贫标准的,不再纳入贫困户。

(十)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打好打赢脱贫攻坚,不仅需要广大贫困群众的自立自强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同力奋进,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大力开展扶贫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32.选树扶贫典型,激励担当作为。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树“帮扶之星”、“优秀帮扶干部”等先进典型,通过在《新济阳》开设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学习,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担当作为。

33.挖掘脱贫事迹,激发内生动力。在贫困群众中挖掘脱贫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34.汇聚宣传合力,营造社会氛围。制定扶贫宣传实施意见,建立月通报制度,发挥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我区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开展“脱贫攻坚最美笑脸”展览等活动,使宣传活动更加接地气、入民心、和民意,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向中央看齐、向核心看齐,以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确保脱贫成果得到长效巩固。全区领导干部特别是区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先,带头开展帮扶工作,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作风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大兴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盯紧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构建纪检监察、督查、财政、审计、农业、扶贫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常态化督查机制,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引导各级各部门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正向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和培养干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组织不力、帮扶工作不积极、联系群众不深入、帮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