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警大队开展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动

来源:济阳区交警大队 发布日期:2020-07-21 09:46浏览次数: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近日,区交警大队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龙海路、汇鑫路、安康街等周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进行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大家的公共权益。

民警对违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教育,向商贩讲解了私自占用停车位对道路交通的不良影响及严重危害性,同时对商户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反光锥等物品进行统一清理。

实际上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属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个人不得私自占用。私自占用停车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城市公共停车位是公共交通资源,是为方便大家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而设置的,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给道路交通造成影响。

要提醒大家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不是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