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来源: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1-04-22 11:13浏览次数:

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为20天,那么流程和提交材料有没有什么变化呢?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的流程分三步: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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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录界面,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企业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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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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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包括3项功能:

(1)公告填报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销

公告填报: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填写企业名称,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第二步:公告期内是否存在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20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

(2)登记机关同时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即时办结,并出具办理结果。企业可以选择全程网办或窗口办理两种申请方式。

全程网办方式。在公示系统公告期满后,系统将承诺书自动导入综合业务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自然人身份认证、签名功能,企业可在线完成简易注销"全程网办"。

窗口办理方式。企业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在公示系统或官网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公告期为 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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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84237569;8423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