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2500421353XX/2022-08192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来源: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0-10 00:00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电话

0531-84238901

邮政编码

251400

传真号码

0531-84238900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

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29号政务中心7楼

网站地址

http://www.jiyang.gov.cn/

领导信息


田泉民

1.职务: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现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3.工作分工: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薛松

1.职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660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3.工作分工:协助田泉民同志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老干部、扶贫和第一书记管理工作。

杨善庆

1.职 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730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法律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工作分工: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三支一扶”招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社会招聘和管理服务工作。


高峰

1.职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69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3.工作分工:负责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立全

1.职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83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政治法律学院法学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工作分工:负责职称、人才工作(包括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能力建设)、深化改革(包括人社服务暖1℃改革创新试点项目)、营商环境,以及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董成杰

1.职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3.工作分工:负责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管理、工伤管理、全民参保、社会保障调查、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智慧人社”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柏方勇

1.职 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2.个人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现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3.工作分工:负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稽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监察、安全生产、“12345”市民热线、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普法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养老、事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情况。拟订相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

(六)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区属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做好全区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的人才、就业、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做好全区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2.负责人:程玉龙      办公电话:0531-84238901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人才引进管理服务政策;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等职责。其他科室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2.负责人:张怀秀     办公电话:0531-8423899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等职责。

2.负责人:孙敏    办公电话:0531-84238960

工资福利科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拟订完善区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属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全区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

2.负责人:王杰    办公电话:0531-84238910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1.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情况;拟订相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监督管理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负责人:张圣   办公电话:0531-84238718

劳动监察室

1.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

2.负责人:董婧    办公电话:0531-84238953

济南市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人才战略发展规划;管理使用就业补助资金。

(二)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农民工专项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和贫困人口就业扶贫;组织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协调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四)参与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参与起草全区人才服务工作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协调全区职业介绍、职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

(五)贯彻落实职业培训规划,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担宣传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工作,承担全区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承担建立健全就业失业、人力资源市场等信息服务体系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协调全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区人才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承担各类人才平台载体申报和服务工作;为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九)承担对全区人才队伍状况以及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发布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宣传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方针政策。

(十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方针政策。

(十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及其他有关人事考试工作。

(十三)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十四)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 人:董成杰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995

济南市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一)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信息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承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承担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批手续和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支付,定期搞好退休证的审验。

(四)参与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承担基金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等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相关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承担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进行稽查核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

(六)承担工伤待遇支付、工伤定期待遇支付、工伤报表、工伤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全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承担社会保障卡的信息征集、审核、传递、制作、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协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及全区社会保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 人:柏方勇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617

济南市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仲裁庭,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专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考核、培训和解聘等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 人:高峰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619

联系人

程玉龙

电子邮箱

jyqrsj@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