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阳区第三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济阳区新市镇 发布日期:2023-01-28 09:11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弘扬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文明办、妇联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济阳区第三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创建活动为载体,传承好家训好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建设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

“文明家庭”在本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包括在本地工作、学习、投资创业的外地人士的家庭。

好媳妇”“好婆婆在本居住一年以上法定已婚女性(含外来务工创业已婚女性)。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美德健康。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积极倡树自律助人、孝老爱亲、服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等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团结进步;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同甘共苦,困难面前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工作、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除具有爱党爱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高尚,品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助人为乐,团结邻里,家庭和谐幸福;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勤劳致富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特点:

1、“好媳妇”评选条件

(1)尊敬公婆、孝敬长辈,主动关心、赡养公婆,不因家庭琐事与公婆发生口角,精心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经常给予精神安慰,与公婆和谐相处,感情融洽,待公婆如待亲生父母。

(2)夫妻之间相亲相爱、相互包容,相互理解扶持、彼此尊重,面对分歧能理性对待,遇事共同协商,夫妻关系亲密融洽。

(3)正确处理妯娌、姑嫂关系,凡事能进行换位思考,彼此关心尊重,和睦相处。

(4)善于引导、科学教子,能够耐心、平等对待孩子,既不溺爱也不过分严厉,给孩子树立榜样,注重对孩子健康和高尚品格的塑造。

(5)维护好温馨乐观、包容接纳的家庭氛围,倡导勤俭健康的生活方式,街坊邻居评价高、口碑好。

2、“好婆婆”评选条件

(1)不摆架子,处事民主,婆媳关系融洽,理解支持儿媳,尊重晚辈意见,困难面前主动关心帮助,对媳妇视如己出,与媳妇互敬互爱。

(2)不偏心、不守旧,对晚辈不提过高要求,尊重晚辈私人空间,以贤良品德带动、教育晚辈,引导家庭成员文明有德、真诚做人、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3)善于协调处理家庭、邻里关系,相互理解、关心支持、氛围融洽。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

1、有违规违纪行为;

2、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有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参与“黄、赌、毒”;

5、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6、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7、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层层发动,充分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条件、评选方法,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推选活动。

2、总结表彰阶段

评选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证书,有条件的可以发放一定物质奖励。全区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区级“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推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确保评选推荐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创评结合,以创为主,以评促创,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营造舆论氛围。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推选活动的全过程,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活动的新进展、新突破,深入宣传报道评选出的优秀典型。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推选活动,以活动促创建,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个个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3、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开展推选活动所有村全覆盖,每年选树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先进典型



济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阳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