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阳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1-12 19:41浏览次数:

各街道(镇),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5〕21号)文件和市局相关通知要求,开展我区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强化与财政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在官方网站公布贴息通知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使各类主体和街道(镇)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

二、贴息资金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把握贴息对象、贷款用途、贴息时限和贴息标准,切实加强对材料合规性、真实性的审核,确保贴息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三、工作流程

各街道(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本行政区域各类主体关于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的知晓率,并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协助申报主体做好建设项目入库、贷款贴息登记和证明材料上传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按照职责范围,分领域做好政策宣传,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做好建设项目入库、贷款信息登记、证明材料上传等工作,主体结息后,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线上提出贴息申请。  

贴息资金10万元以下的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终审;贴息资金10万元以上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完成审核后,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复审,由省级终审。

所有申请终审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严肃处理。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情况和贴息资金执行等情况于2026年2月12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财务审计科       

陈文英  84239076

蔬菜生产服务科(设施种植)   

张  雷  84221619           

畜牧事业发展服务科(设施畜牧)

尹照玉  8421395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设施渔业)  

郭  磊  84233911

科教与农业信息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

王  群  84210961 

农机技术服务科(烘干设施)    

王志双  84213910 

区财政局综合科                

李  晶  84236625

 

附件: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济阳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