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公告
来源: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12-03 08:47浏览次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据济南市济阳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2021-2025年度校验均通过的结论,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延续登记,现就情况向社会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效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30年12月2日)
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