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来源: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8-21 15:06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程技术中级评审范围

我区除保密工程和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工程专业以外的其他工程技术人员。

(二)药品技术中级评审范围

全区在医药行业中从事医药(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含兽药)生产、科研、设计、经营、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检测评价、技术转化运营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医药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相关说明

1、量子信息专业中级职称由济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建的济南市量子信息专业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2、我省统一实行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3、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物联网、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等特色专业由省人社厅授权的特色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具体通知请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通知公告栏目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官网查看。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标准条件和政策

(一)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条件、药品技术系列评价标准条件按照我省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可登录“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查看。

(二)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执行。

(三)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资格同层级的职称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标准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确认工作。省人社厅及其批准的省直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和实行省会经济圈职称证书互认互通的6个地市(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人社部门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不再办理确认手续,与我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未达到我省职称标准条件,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职称证书除外)。

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能查询到职称证书信息的,也无需再办理确认。

三、申报时限及渠道

(一)申报时间。本年度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未上传至区人社局账号的,不再受理。

(二)申报渠道。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审核上报,渠道如下:

1、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或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经《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企业(单位)住所地的乡镇(街道)逐级审核呈报,各乡镇(街道)联系方式参见附件6。

四、申报及审核要求

(一)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通过“服务平台”逐级进行填报、审核、上报。具体平台操作流程参见《职称服务平台操作流程》(附件2)。

(二)个人登录“服务平台”,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完整清晰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填报信息、规范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事项及上传材料要求详见《职称服务平台填报说明》(附件1)。

(三)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实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对相关佐证材料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表》、《“六公开”监督卡》(附件3)上传“服务平台”相应位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四)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申报资料,确保填报材料真实、有效、规范、完整,且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要求的,应在系统内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申报系统汇总上报到评审委员会账号。

(五)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后,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要求的,予以退回并给予一次补充修改机会;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补充完善,并在评委会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申报信息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个人登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监督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在“单位意见”栏逐级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呈报部门汇总后,按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求,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改系列申报的需一并提供《改系列表》,具体表格下载地址参见附件1)报送至区工程技术职称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

(七)本年度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信息或证明材料存疑,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纪律要求

(一)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密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五)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区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服务平台填报说明.docx
  附件2:职称服务平台操作流程.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附件4:公示情况报告表、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5:各专业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docx
  附件6:各乡镇(街道)职称业务联系电话.docx
  附件7: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docx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