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3-03 03:25浏览次数:
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王友进 济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联系电话:0531-84232789
职责:济阳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姚敬民 济阳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531-84235601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周洁珣 济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0531-84253005
职责:负责向供水公司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稍门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做好稍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网、视频监控等设施的巡查维修维护、水质检测等工作。
责任人:赵爱军 济南市济阳区农发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0531-84226239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沟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做好沟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网、视频监控等设施的巡查维修维护、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济南市济阳区城乡水务局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