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省、市、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严格
落实省委、市委、权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教师厅〔2025〕2 号)、《山东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标准》和《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南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教组〔2024〕2 号)的要求,结合《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 年山东省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鲁教组办函〔2026〕5 号),区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区直各部门(单位)提报的2026年拟部署开展的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026年济阳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规范事项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属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等形式主义。牵头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尽量降低入校频次,控制活动时间,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未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统一部署开展的事项,后续根据相关部署做好贯彻落实,不再纳入区级“白名单”。
二、改进组织方式。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中,采取“专项”方式的,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采取“提供资源”方式的,牵头单位要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参观场地、宣讲人员等资源,并把好相关资源的政治关、思想关、科学关;采取“融入课程”方式的,牵头单位研究提出教育教学建议,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白名单”事项中涉及比赛、答题、征集、创建等内容的,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不搞层层选拔。
三、增强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按照程序将符合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白名单”事项,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区属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区教体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教师减负工作情况调研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相关情况,以此作为下年度“白名单”制定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夏冬雪,联系电话:0531-84235003;
邮箱:84235003@163.com。
附件:1.2026年山东省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pdf
2.2026年济南市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pdf
3.2026年济阳区社会事务进入中小学校园事项白名单.pdf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