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评专家评审费标准参考依据

来源:济阳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6-02-14 04:26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等中央文件精神,保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独立性与公正性,结合国家发改委、山东省委政法委、济南市委政法委关于稳评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稳评专家评审费标准,提出以下参考依据:

一、费用性质

专家评审费是对受邀参与稳评报告评审的专家,以其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提供评审、咨询劳务所支付的报酬,属于项目评估工作的必要支出。专家评审费属于劳动报酬,是专家的合法权利之一。

二、费用标准参考

(一)按会议时长

如果一个稳评事项内容较多,情况复杂,评审时间较长,可以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涉及领域、评审时长以及专家的资历级别,遵循“按劳取酬、市场协商”的原则,建议按以下标准区间协商执行:

会议评审费:

半天会议(≤4小时):每位专家 1000元 - 2000元。

全天会议(>4小时):每位专家 3000元 -4000元。

说明:

一般性、区级以下小型项目可取下限。市级重点项目可取中限。国家级、省级重大工程,或涉及多个敏感领域、争议较大的复杂项目可取上限。

全国知名权威专家、需承担主要把关责任的专家组组长,费用可在此基础上单独协商。

通讯评审费(函审):

对无需集中开会,仅进行书面评审的报告,每位专家劳动报酬通常为半天会议评审费的 50%,即500元 - 1000元,具体根据报告篇幅和评审要求协商。区级以上重点项目必须走一般评估程序,进行会议评审。是否可以进行函审,须请示进行备案的政法委机关。

(二)按项目数量

鉴于实际工作中,批次征地项目、同类建设项目等在评审时可能集中上会,一次会议评审两个或者多个项目,评审费可以按1000元/个的标准执行(区级重点项目以下的一般项目)。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工程,或涉及多个敏感领域、争议较大的复杂项目可按2000元/个执行。

三、费用构成与支付

费用为税后金额,相关税费应由费用支付方(评估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上述费用包含专家的评审准备、现场踏勘、会议出席、意见陈述、报告修改审核、评审意见表签字等等全部劳务。如评审会需在异地举行,专家的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应由邀请方另行按照规定实报实销,或提前在协议中约定包干。

支付时间:会议评审时原则上在评审会当日支付,现金和转账皆可;函审时,可在工作完成(出具专家签名评审意见)后7日内支付。

四、实施要求

具体费用金额应在邀请专家时,由项目评估机构(或建设单位)与受邀专家事先友好协商确定,并取得一致。

专家评审费的支出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做到“有依据、有标准、有签收、有凭证”,纳入项目评估费用总预算管理。

本文中的稳评专家,指在山东省委政法委或济南市委政法委稳评专家库中的专家。参加评审的稳评专家应由负责备案的政法委安排,第三方机构邀请的,应避免邀请非在库专家。

评审费标准市场化运作,本文仅作为甲乙双方和第三方机构支付专家评审费时的参考,不作为刚性规定,不作为物价标准审核。


中共济南市济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