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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00421392-7/2025-6682107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司法
济阳政发〔2025〕4号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5-09-24
2025-09-24
有效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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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阳政发〔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对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区政府决定,《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济阳政发〔2020〕2号)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废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济阳政发〔2020〕9号),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登记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至

JYDR-2024-0010001

济南市济阳区加强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管理办法

济阳政发〔2019〕13号

2029年6月19日

JYDR-2022-0010001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济阳政发〔2020〕2号

2027年12月31日 

3

JYDR-2024-0010002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济阳政发〔2021〕15号

2029年12月31日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登记号

文件名称

文号

JYDR-2023-0010001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济阳政发〔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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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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