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敬德解读《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字号:
大 中 小



王敬德,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党的建设、财务、审计工作。
近期,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敬德对《通告》内容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告》?
答:由于济阳区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并未划定自然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济阳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对于辖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予以保护。因此,划定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推进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势在必行。
问:为什么在济阳区全区范围内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答:野生动物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结合济阳区野生动物空间、时间分布实际情况,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
在空间上,考虑到野生动物分布区域散,活动范围广,不宜对其生存空间进行人为干预等因素,我们将整个济阳区行政辖区划为禁猎区;在时间上,我们观测到一年四季均有野生动物在野外活动的迹象,因此把全年规定为禁猎期。通过这种“全域全年”的划定,对野生动物进行全时空、全方位的保护。
问:如何做好宣传和保障工作?
答: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我们着重从宣传引导和保障执行两个维度推进工作:一、多维开展宣传动员,凝聚社会保护合力。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既需要政府机关的积极作为,更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主动参与。我们将通过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群众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借助社区公告栏、公共交通载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意义,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用真实案例讲述伤害野生动物的危害,用温情故事传递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我们诚挚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以爱心守护生灵,以行动共建家园,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全民自觉。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伤害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及时反映,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工作,群策群力推动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二、强化保障执行力度,筑牢法治保护防线。为确保保护措施落地见效,我们将从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两方面强化保障:(一)做实日常监管。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田长制”的日常工作范畴,在开展自然资源巡查、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时,同步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非法猎捕隐患排查等情况,实现野生动物保护与其他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协同推进、无缝衔接,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发生。(二)严格行政执法。对非法捕猎、售卖、运输、食用、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以强有力的执法震慑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同时,严格规范捕猎证审批流程,细化审批标准,强化审批监管,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用严密的制度守护野生动物的生存安全。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