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市济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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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维,山东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工、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从事环境咨询与服务相关工作近20年,获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多个资格证书,荣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多个奖项,参与了《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大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赣州鑫隆康稀土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等几十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类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宏大的命题。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也就是说,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所有产业体系和整个能源结构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施治。近期,济阳区出台的《济南市济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制定。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首先应该充分研究大气系统的特性,针对大气特性科学施策。简单来说,大气系统是一个动态系统,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空气始终处于流动状态。这种流动特性能使某个小范围内的污染物质扩散开来,从而降低污染物浓度,减轻污染程度。也就是说,对于大气污染,大气系统有其一定的自我修复功能,我们结合这种自我修复功能制定措施,能够事半功倍。当然,空气流动也能把其他区域的污染物质带到没有污染的区域内,导致污染扩散。针对这种情况,采取措施对污染源提前下手,从而对冲大气流动带来的污染物扩散风险,这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的重要科学依据。
《预案》的制定,从根本上遵循了上述原则,讲究统筹兼顾,积极预防,把应急的关键放在预防和缓解上。一是提前预警。对于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标准的情形,把预警时间提前到48小时及以上,未雨绸缪,预留出充分时间来启动应急措施。二是科学减排。《预案》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按照统筹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兼顾减排降碳与基本保障的原则,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排放规模、社会责任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在保障民生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调控企业排放,促使空气质量向好回升。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降碳减排并不等于停产停工,保护环境也绝不等同于停止发展。企业落实节能减排,指的是要用科学的方式,在不超出大气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的范围内,通过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方式,达到绿色生产的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防治措施的执行实施上,政府部门的监管引导是关键。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说,我们既要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减排,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做好必要的监督管理,不能把所有责任都压到企业自觉上面。政府部门的监管,一方面保障了环境保护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确保污染防控行之有效;另一方面也对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促进产业转型起到催化作用,让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同调同频。
解读责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
电话:0531-84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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