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19届123次常务会议关于《济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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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上午,王友进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济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为方便大家更好的理解其内容,区司法局对会议议题进行如下解读:
一、意义及依据
(一)意义
通过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
(二)依据
本次目录编制工作主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的具体要求。
二、基本情况
为确保目录编制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
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组织全区各单位对照法定范围,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全面梳理并报送了2026年度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各部门前期共报送了6项事项。经综合研判,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区科技局报送的部分事项,因年内预计无法完成、上级规划已涵盖或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要件等原因,未纳入本次目录。
经专题会议研讨及本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将区发展改革局承办的《济南市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本年度决策事项目录。
三、材料概况
本次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共包含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该事项为《济南市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区发展改革局具体承办。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按程序将《目录》报请区委研究同意,待批准后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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