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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06

代表提案者

董锋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179

承办单位

济阳区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3-07-04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董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7月,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函复山东省政府,同意在济南设立国家级“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合作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认可。济阳区联合市台港澳办向市领导书面提报了关于合作区建设情况和建议。翟军部长阅示后,呈请刘强书记、海田市长阅示,得到了具体签批意见。按照批示精神,济阳区联合市台港澳办,与市发改委、市自规局等市直部门多次对接联系,呈请翟军部长3次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围绕发展空间、实施意见编制、重点项目推进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是明确了省市一体化推进合作区建设工作专班人员。由省台港澳办主任刘渊和市委常委翟军任组长,省台港澳办副主任尹晓民和市台港澳办主任韩永军、济阳区委书记秦蕾、区长黄晓广任副组长,省台港澳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于5月17日联合赴合作区考察调研,并召开省、市、区三级加快合作区建设工作研商会。

三是确保合作区空间规模达到建设标准。结合省政府确定的合作区建设近期和远期目标和济南市国土规划((2021-2035)调整,合理安排合作区发展布局,解决发展空间受限和项目用地不足问题。近期,按照市自规局的指导意见,拟在45.88平方公里现有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5平方公里,将基本达到近期规划的51平方公里空间规模。

四是完成了《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在前期《关于加快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征求了17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济阳区、市台港澳办专题研究,充分吸纳各单位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研究修订,已基本定稿。下一步将以济阳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台港澳办名义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研究出台《实施意见》。

五是强力推进合作区招商引资。针对旺旺集团产业园和乾隆集团“盛世黄河”文旅综合体2个重点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措施,召开了合作区重点项目推进会,争取旺旺项目选址落户合作区,推动乾隆项目尽快签约建设。

六是筹备“携手新黄河、一起向未来”两岸产业合作泉城论坛活动。拟报请国务院台办批准,在济南举办以加快合作区建设为主题的“携手新黄河、一起向未来”两岸产业合作泉城论坛活动,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邀请全国台企联会长等重要台商台企、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联盟单位、其他沿黄8省台港澳办主任及台协会会长来济参加。具体举办时间,需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和国务院台办批准意见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罗磊,0531-84232691

济南市济阳区对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