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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牛羊定点屠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6-29

代表提案者

杨兆军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牛羊定点屠宰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613

承办单位

济阳区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

会办

答复时间

2023-06-29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杨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牛羊定点屠宰”的提案,已经由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畜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非常重视,收悉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职能中心、畜牧站进行研究与商讨,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济南市济阳区行政区域内牛羊屠宰以家庭作坊式为主(主要集中在回河街道办事处、济阳街道办事处、垛石街道办事处),屠宰设施设备自动化程度低,卫生条件较差,管理模式较为落后,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对屠宰企业的标准也在逐渐提升。针对以上情况,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自2020年开始对济阳区少数民族牛羊屠宰工作进行宣传和引导,特别是2022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鲁牧屠管函字[2022]5号)文件出台以后,农业农村局积极与有建设意向的单位对接,宣传最新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目前正在与一家有建设意向的单位商讨。

截至目前,建立牛羊屠宰企业涉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畜牧局《关于加强对牛羊禽等屠宰企业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牧屠宰函字[2020]57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鲁牧屠管函字[2022]5号)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规定,兴办屠宰场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政审批局办理);按照《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牛羊禽等屠宰企业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兴办屠宰场还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或 排污登记回执(环保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行政审批局办理)。证件齐全并经市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审核确定,录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后,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才能够派驻官方兽医,对屠宰场的畜禽及产品实施检疫。少数民族屠宰牛羊的个体业户较多,建议少数民族村发挥在牛羊养殖及屠宰方面的优势,整合资源和资金,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牛羊屠宰企业,建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各项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畜牧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您来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