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济南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议后,济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阳区医疗保障局、济阳区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对特医食品科技创新的支持,提升产业竞争力。
济阳区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心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大同齐鲁工业大学、鲁东大学等食品专业基础雄厚的高校联系,引导高校与区内企业共同开发项目,鼓励学生进企业实训,形成人才输送“直通车”及人才培育“种子库”,实现校企间合作共赢。
二、重点突破,形成聚焦。
济阳区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心借助济南特医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平台,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山东省华泰营养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组建特医食品研发检测、注册审批团队,对外开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批号申报等业务,通过专家预审指导,缩短企业申报周期,减少经济投入,提高效率。
三、加大研发力度。
济阳区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心支持济南特医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服务全市特医食品产业上发挥更大作用,规划研究院+园区的发展模式,形成科研与产业沟通发展的良好局面。创新平台机制,推进政企合作,加大基础科学研究投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培育的山东省华泰营养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已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研发力度,促进特殊食品产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四、加快特医食品创新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特医食品未被包括在内。《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文件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其中包括了膳食费、营养费。
由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市级统筹,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济阳区医保局积极对接市医保局,争取政策支持。鉴于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现状。对于您提出的“探索将特医食品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全市条件还不成熟,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济阳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局部署,自2023年起,陆续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所有孕婴店、药店及大中型超市进行品摸排,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减肥功能保健品、阿胶类保健食品以及特医食品进行检查。目前,济阳区实际使用特医食品的,只有区人民医院的营养膳食科(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处方使用);实际销售特医食品的,只有漱玉平民、北方平民等十几家药店。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要求,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并应标示产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济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重点检查了其标签中是否含有“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等标示,同时要求药店和医院严格按照特医食品的说明使用和销售。
在2024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济阳区市场监管局以特医食品的规范经营检查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对药店、医疗机构的检查,如,标签和说明书是否合法,其配料表中的配料是否规范合法,是否专柜经营,是否存在利用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的行为等,逐步规范我区特医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
在此,感谢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良好建议,欢迎您在今后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区的特医食品产业发展。
济南市济阳区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