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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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将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yang.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29号政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251400,电话:0531-84232793,邮箱:jyqzfbgsxxk@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南市济阳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整体工作获得质与量的双重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关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1138”工作体系,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
2.聚焦“六稳”“六保”,深化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继续深化政策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针对市场关注事项,围绕“六稳”内容,多渠道做好解读诠释,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针对民生关注领域,实时发布“六保”社会民生政策信息,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99条,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57条,强化权威发声;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各类解读产品87条,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政策能看、能听、易懂、好用。与往年相比,2020年除了以本级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之外,各级政府及各级部门的文件解读比例明显提高,解读范围进一步加大。
3.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做好公共卫生与就业等信息公开。聚焦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及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及时公开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应急预案等信息,并根据国内外疫情态势发展,针对群众关注热点,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人民群众科学防控。聚焦复工复产,将复工复产与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相融合,及时发布涉企优惠政策、企业服务、求职招聘、人才服务及学校招生开学等信息,帮助企业和群众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4.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区实际,完成《济阳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以标准目录为指导,在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发布同领域信息,将政府信息由过去的按性质公开优化为按领域公开,离散型公开优化为集约型公开,更加贴合群众的查询喜好和习惯。
同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发布和解读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分类展示区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备案清理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机构”专栏,细分为部门领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集中发布区政府领导分工,区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主动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报告等信息,增强区域规划、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引导。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设置“统计信息”专栏,每月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等统计数据,按季度发布主要经济指标简讯以及统计法规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集中发布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基本信息、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实现在线办理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集中发布区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办事指南,包括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
7.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信息。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区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政府债务限额等信息公开。每月发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并做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主动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严格做好本区政府集中采购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公开采购公告、招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招标文件、询价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公告、集市成交公告等信息,以及监督处理类信息,包括投诉处理决定公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监督处罚、集中采购考核结果公告等。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按项目集中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等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在扶贫方面,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扶贫脱困”专题,集中发布政策措施、项目进展及相关动态,坚持需求导向,定向帮扶受众,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在教育方面,发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小学招生计划等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学生管理等专栏,分类展示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在促进就业方面,集中公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等信息,提供精准帮扶服务。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控能力。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关于环境保护,公开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力度,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监督检查信息。关于公共卫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二次供水(水龙头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关于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等监督检查信息,切实消除公众疑虑。关于食品药品,公布餐饮监督抽检信息、每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信息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表。
14.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务员招生简章,包括招考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职位、名额等详细信息,并公示拟录用、录用人员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专职专责的工作程序,修改完善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修订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公开范围、办理时限、申请收费等内容。开展依申请公开暗访活动,提高区政府所属部门实际办理能力。2020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同比增长6.5%。其中予以公开47件,占比71%;部分公开1件,占比2%;不予公开2件,占比3%;无法提供12件,占比18%;其他处理4件,占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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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开设“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专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工作开展;开设“政务公开全清单”专栏,整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集中发布;优化“区政府公报”专栏,将专栏位置调整至首页明显位置,并同步开发移动小程序,提供政府公报纸质版、网页版、移动版多渠道阅览途径;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进一步完善区属及街镇属中小学校信息、区属医疗机构信息及水电气热企业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济阳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济阳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专门队伍进行区政府门户网站监管,并制作网站监管责任分工表,实现政府信息常态化督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实行通报+约谈机制,限期整改,并将通报约谈情况与整改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强化责任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培训指导。积极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先后到潍坊市、青岛市多个区县学习考察。定期组织专题培训,6月份,举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会,11月份,联合山东大学培训中心举办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12月份,举办第三方评估指标培训会。


2.强化考核监督。一是实行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结合市政府有关部署,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常态化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通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平战结合,引导各部门自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性和规范性。
3.强化队伍建设。构建“区+部门+镇街+社区(村居)”四级网络。区级层面,由副区长挂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国家、省、市新要求新举措,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层面,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推进,各镇(街道)、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一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一支60余人专职保障队伍,成为全区推进政务公开的“尖兵连”。镇街层面,明确专职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统筹辖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等工作。社区(村居)层面,均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村务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3 | 0 | 1365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10 | 0 | 51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01 | 0 | 6109 | |
行政强制 | 220 | 0 | 13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 | 4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4 | 4 | |||||||
(七)总计 | 66 | 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标准有待提升;二是公开范围有待延伸;三是能力建设有待强化),有针对性的作了改进。一是编制《济阳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26个试点领域为切入点,对公开内容、标准、时限、主体、渠道、范围等要素作出明确规定,以此规范指导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全链条公开和全生命周期公开,做好同事项不同阶段信息的关联,增强事项在网站上的信息完整性和可读性。三是强化以干代训,实行政务公开“轮训”制度,强化区政府办公室与其他部门的政务公开匹配度,全方位提升部门的信息公开水平。一年来,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意识、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具体事项的信息格式有待统一。部分具体事项的信息公开方面,虽然部门内部已形成固定的信息格式,但不同部门之间尚未统一,这导致人民群众在使用该部分信息时,无法通过横向比较来确定信息是否完整规范。
(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要是以标准目录为指导,目录之外其他领域的创新探索相对较少。
(三)平台部分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门户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基本功能虽已完善,但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群众在查阅政府信息时方式不够灵活。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努力创新实践,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部署要求,以26个试点领域为基础,探索创新其他领域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模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针对同类信息不同部门公开标准不一的问题,探索专栏公开的形式,使每个部门的信息集中公开,避免多部门信息格式混乱的情况。对于平台功能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方面拓展平台功能,强化公众号、小程序的使用,提升政府信息的移动公开,一方面丰富政府信息形式,在原有的文字信息之外,探索图文、图片、视频等多种展示方式,提高政府信息的亲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区人大机关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建议共97件,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0%,涉及城建环保类18件,科教文卫类18件,法制建设类17件,公路交通类15件,农村农业类13件,财政经济类11件,其他5件,已全部按期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部分解决的66件,已列入计划或正在推进的8件,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20件,不能解决的3件。
(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全体政协委员、各界别联组、各镇(街道)委员联络室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全区“1138”工作体系,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撰写提案,充分发挥了政协参政议政作用。今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提案127件,其中,涉及经济方面24件,城建环保方面35件,农业农村方面9件,公路交通方面20件,科教文卫方面31件,其他方面8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05件,占比82.68%;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14件;暂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解决的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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