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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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进行编制。
二、编制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济阳区人民政府结合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本报告并于规定期限内进行发布。
三、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将政府的决策、规划、执法等各项工作内容公开化,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而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二是推进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区共接收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4件,其中予以公开52件,占比28.26%,部分公开33件,占比17.93%,不予公开5件,占比2.72%,无法提供83件,占比45.11%,其他处理11件,占比5.98%。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引入“济南市融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网站结构调整、栏目建设、特色设置等功能。二是优化特色专栏,增设“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涉农补贴”等栏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法制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从源头规避发布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统一答复口径,规范答复内容,严格审核机制,尽可能的为申请人提供准确、全面的答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优化考核方式,将日常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自觉性、主动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机制保障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民互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做好人员和机制保障。二是拓展政民互动渠道。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通报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出台区级工作要点,将市级工作要点有关任务要求逐条梳理,编入《2022年济南市济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统筹管理。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实施、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完善信息要素,常态化推进主动公开;强化法律意见参考和法制审查,规范完善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答复水平。三是抓好政策解读,鼓励各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深化解读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39件,两会期间100件,闭会期间139件。截至目前,已解决或部分解决154件(A类),占比6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拟解决的69件(B类),占比29%;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16件(C类),占比7%;不可行或不能解决0件(D类)。
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72件,全部办复完毕,交办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已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59件,占比92.4%;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11件;暂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解决的2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业务科室信息发布前需经责任人审核,保证信息发布规范性。二是搭建政务公开数字化新平台。以市级政务公开数字化平台为依托,结合我区实际打造新平台。新平台的前台页面信息展示更加直观,后台信息发布更加便捷,管理员操作自由度更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531-8423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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