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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16

代表提案者

李海军

会议届次

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规范城区养犬行为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69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16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海军代表(委员):

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养犬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借助“城管e普法”、微信工作群、社区宣传栏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的参与热情,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养犬法规,自带犬粪清理工具,做到立产立清,共创整洁文明家园。

二是加强联动执法。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为全面减少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执法,对于未及时清理犬粪的责令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曝光,确保文明养犬成为社会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共同维护“日清日新、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5516

(联系人王长志 电话84235293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