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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5号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21

代表提案者

李俊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35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21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李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车办正在加快推进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开展停车设施数据联网接入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能够有效实现停车位信息共享提升市民群众便捷停车体验,减少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现象。

、督促交警部门对富阳街的银河路至澄波湖路段实行不间断巡查,加大违停整治力度,营造良好静态交通秩序。

上学、放学时间点加大富阳街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及时进行清理和治理。同时,对违规占道摊贩进行耐心劝导,引导其进入合法市场或指定区域经营,堵住马路市场问题。

四、错时共享,激活资源。进一步整合政府性资源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等各类停车资源,最大限度的推动机关单位庭院停车共享,释放潜在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造成的乱停乱放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有效盘活停车资源存量。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5521

(联系人江红军 电话8423352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