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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号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21

代表提案者

刘加顺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整治电动车不规范行车、停车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39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21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刘加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车不规范行车、停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督促交警部门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严厉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整治、宣传”齐发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督促交警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根据市民实际需求,合理优化共享单车停放点位,降低私有电动车出行需求。同时,做好共享单车的调度、停放和维护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安全性。

三、督促交警部门利用绿化带边缘等区域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道路两侧设置非隔离护栏,引导群众规范停放,确保通行有序顺畅。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5521

(联系人江红军 电话8423352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