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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7号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16

代表提案者

张明

会议届次

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养犬治理提升小区文明度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87

承办单位

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5-05-16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代表(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养犬治理保障群众安全提升小区文明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物业主管作用,压实管理责任。物业主管部门在居民小区养犬治理中承担着重要的主管责任。我们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优势,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一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制定完善的养犬管理规定,明确养犬人在小区内养犬的具体要求,如遛犬时间、区域、牵绳长度、清理犬只粪便等,同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让养犬居民清楚知晓自身责任和义务。二是加强对小区内养犬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此外,还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广泛收集居民对养犬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升小区养犬管理水平。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于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处理过程中,加强与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养犬问题多发的小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破坏小区公共卫生等不文明养犬顽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小区的公共秩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养犬氛围。联合住建、社区等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社区公告栏、小区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知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让居民了解养犬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法律责任,引导养犬居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二是组织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居民宣传文明养犬的重要性,普及犬只免疫、遛犬牵绳、清理粪便等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三是鼓励居民参与养犬治理,对发现的违规养犬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

2025516

(联系人王长志 电话84235293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