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澄波湖风景区增设健身设施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中心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科学合理,富有指导意义。提案中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澄波湖风景区建设不足的问题,同时,对如何完善和改进澄波湖风景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我中心根据提案要求积极落实,一是当前澄波湖风景区现状分析。澄波湖风景区当前虽然免费开放,投入使用,根据澄波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分为二期工程建设,当前只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具体已完成湖区清挖、园路建设、绿化工程、桥梁工程、庭院灯、监控设施、雨水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总工程量已完成70%。还有办公区域、景观建筑、山体、景观小品、健身场馆体育设施及配套设施属为二期工程建设。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了二期工程开工建设,造成园区健身设施配套不够完善。若澄波湖风景区建设工程全部完工,会给市民及游客带来一个广阔的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湖区环境;二是根据赵委员提案我中心多方筹措资金,建成600平方米混凝土体育健身场地一处,另外园区还有两处硬化场地可安置健身设施,湖区健身场地已具备,根据今年《济南市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对接济南市济阳区教体局,申请健身设施指标,具体申请了健康路径设施三套,共30件,儿童健身设施8件。乒乓球台6台,羽毛球4处。已申报完成,待指标批复后完成,确保增设健身设施的落实。
济南市济阳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 5 月 26日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531-8423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