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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非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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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2023-08-30

区财政局非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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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信息

 

理由或依据

 

1

涉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不予公开。


 

2

 

 

未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决算草案、调整预算草案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属于未成熟信息范围,不予公开。


 

3

重大财政政策、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在测算、分析等调整过程中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属于未成熟信息范围,不予公开。


 

4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属于未成熟信息范围,不予公开。


 

 

 

 

 

5

 

 

 

 

 

国有企业财务状况

1.《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6)75号)规定,“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自行将汇总和分户数据提供给其他部门和单位”。

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

定,“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制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6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外的其他债务信息,均不予公开。

 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外的其他债务信息,均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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