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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11370125004213505G/2023-541390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3-01

济南市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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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厅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 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认定的两批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新申请的在“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之后,企业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申报企业必须于2月27日-3月16日12:00前在线提交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申请书(可编辑电子版、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FF文件)于3月16日17:00前提交区工信局407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申请并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予以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4,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之后,企业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申报企业必须于3月15日-4月5日12:00前在线提交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申请书(可编辑电子版、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FF文件)于4月5日17:00前提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4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4241036


1.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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