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非公开目录
字号:
大 中 小



序号 | 非公开信息 | 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在交通运输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
2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案件资料。 |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中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
3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子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