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济南市济阳区济阳闻韶中学2025年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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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阳闻韶中学
关于做好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济南市财政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教[2023]3号)文件内附件1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附件13-《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国家免学杂费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十类特殊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含学费、住宿费、课本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三)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
资助项目: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
资助对象:高二、高三年级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资助标准:奖学金共分三个奖励等级,分设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和3000元。各等级名额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根据评选办法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及获奖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二、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每学期开学初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和班级传达等形式让学生或家长了解资助政策,让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2、助学金和免学杂费申请。每学期开学初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包括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证明、低保证、残疾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据的贫困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学校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普通高中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份,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3、评审及公示。学校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并做好记录备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济阳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和《济阳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受助学生汇总表》,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盖章。审核、批复后,由结算中心划拨资金到学校账户。
三、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资金发放程序及方式
高中助学金和免学杂费受助学生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认定,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上年度已经享受资助的学生,下年度需要继续资助的,须重新申请和认定。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资金拨付到学校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资金打款发放到位。家长或学生要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不得代签、补签。学生或家长签字后,《汇总表》上经办人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向局结算中心报账,复印两份经局结算中心核实与原件相符后盖章,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各一份存档。
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学校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并提交上级单位审核。
四、完善档案资料
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指定专人管理、专柜保存,及时将受助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公示材料、助学金银行发放明细、免学杂费银行发放明细、学生签字的《汇总表》按学期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严防毁损和散失,做到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保证查阅方便及其完整性。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五、健全监督管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发放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助工作。
学校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学校要自觉接受各级财政、教育、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资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济阳闻韶中学
2024年3月
附件1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1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 证号 | ||||||||||
入学 年月 | 班级 | 民族 | 联系 电话 | |||||||||||
家庭地址 | 是否申 请教育 资助 | □是 □否 | ||||||||||||
开户行 名称 | 社保卡(银行 卡)卡号 | |||||||||||||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 | ||||||||||||||
家庭 成员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年收入 (元) | 健康 状况 | ||||||||
共同生活家庭人口 数(人) |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 |||||||||||||
若为特殊类型,可 勾选 | □ 脱贫享受政策 □ 残疾人子女 □ 烈士子女 | □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 孤儿 □ 低保 | □ 特困救助供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低保边缘 | □ 残疾学生 □ 重点困境儿童 | ||||||||||
□ 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 济特别困难的。 | ||||||||||||||
申请原因 | 家庭经济情况简要说明: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内容(手写):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
社会救助家 庭经济状况 核对授权 | 授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进行信息查 询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公积 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该授权当学年内有效。 所有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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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以下由学校填写****************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 | 班级评议 |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 评议小组意见: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B.家庭经济困难 □ | ||||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 ||||
认定审核 | 认定 小组 意见 | □ 同意班级评议意见 | 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 经审核,建议调整为: |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 2 个工作日无异议。 | ||||
资助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 □ 同意认定小组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 经认定,建议调整为: |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 5 个工作日无 异议。 | ||||
资助项目评审情况 | 资助项目评审 | 评审 小组 意见 | □ 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 | 评审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享受二档国家助学金 | ||||
□ 享受三档国家助学金 | ||||
□ 享受一档校内助学金 | ||||
□ 享受二档校内助学金 | ||||
□ 享受三档校内助学金 | ||||
□ 其他资助项目 | ||||
资助项目决定 | 资助 工作 领导 小组 意见 | □ 同意评审小组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加盖学校公章) 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 经评审,建议调整为: | ||||
公示结果:经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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