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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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43号)、《关于简化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流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83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减证便民落实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99号)、《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
◆申请条件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10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667996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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