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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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 奖励条件
中央属、省属驻济企业和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 支持行业
中央属、省属驻济企业和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
四、 支持内容
符合条件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后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一)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对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就业(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2021年1月至12月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月平均值(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成立月份数平均计算)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同一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两种以工代训补贴合计最长可申请6个月,且在一个月的申领期内只能申请新吸纳以工代训补贴或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两种中的一种。
五、 兑现申报期
困难企业:停止执行 2020 年度、2021 年度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停止执行 2020 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政策。自 9 月 8 日零时起,关闭网上业务申请入口,此前业务系统已受理的申请按规定办结。
新吸纳就业:定于自9月18日零时起,停止受理2021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政策申请,此前业务系统已受理的申请按规定办结。
六、 申请材料(包括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填报说明)
(一)企业对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补贴: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时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二)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时提供)、当月及2019年度企业营业收入或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的证明材料、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也可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附企业书面承诺书。
七、兑现流程(包括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线上申报网址、审核审批时限等)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注册登录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二)受理: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
(三)审核: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四)公示:济南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天。
(五)兑现: 由就业专账资金全额拨付。
(六)办理流程图
八、实施部门
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
济阳区安康街29号623办公室
(二)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咨询电话
济阳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84238005
十、 区县联系方式(市级惠企政策由区县受理的,市级部门需填写受理区县的具体联系方式)
济阳区842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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