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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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项目
失业登记
二、办事依据
《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登记相关业务流程的通知》(鲁就人函﹝2020﹞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关于发人社厅发﹝2020﹞7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外地户籍提供居住证。
六、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理失业信息录入,即时办结;审核不合格的,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
3.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验。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辖区失业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公共服务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九、咨询电话
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842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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