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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9.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1137012500421353XX/2023-650367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08

9.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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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

就业登记

二、办事依据

《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

三、对象范围

劳动年龄内,通过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和个体就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我市城乡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已经实现就业

五、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险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接就业登记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

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八、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九、咨询电话

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1-84238005    

十、办事地点

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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