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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5.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137012500421353XX/2022-650384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05

25.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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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1 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2〕47 号文件实施百企万岗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8 号

二、对象范围

就业见习基地

三、申请条件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见习期满后,可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四、补贴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补贴期限

3-12个月

六、补贴方式

单位提交申请,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拨付,直接拨付给单位。

七、办理流程

单位首先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录用符合要求的见习人员。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单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上提供相关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见习补贴。

八、办理地点(方式)

网上办理

九、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见习人员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提交择业期内的报道派遣证复印件;

4、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6、见习时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8、《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9、见习基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咨询电话

0531-842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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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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