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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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限 |
济南市济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 1、2024年6月,编制形成初稿; 2、2024年8月至9月公开征求意见; 3、2024年10月,组织风险评估; 4、2024年11月,组织专家论证; 2024年12月,进行合法性审查; 5、2025年6月,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 2024年11月 |
济南市济阳区水系规划 | 区城乡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 | 1.2023年10月,编制形成初稿; 2.2023年11月至12月,组织专家论证; 3.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 4.2024年1月,组织风险评估; 5.2024年2月,进行合法性审查。 6.2024年3月,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 2024年6月 |
济南市济阳区再生水利用规划 | 区城乡水务局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济南政字〔2021〕3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4〕1号) | 1.2024年7月,编制完成初稿; 2.2024年8月,与业主对接,深化报告内容; 3.2024年8月中旬,组织专家论证; 4.2024年9月底,公开征求意见; 5.2024年10月中旬,开展风险评估; 6.2024年11月中旬,进行合法性审查; 6.2024年11月,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 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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