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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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济阳区司法局广泛接受政协委员监督,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部署安排,圆满完成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济阳区司法局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要涉及“建议进一步规范进企业行为”“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加强防治家庭暴力,维护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凝心聚力·筑梦未来,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等4个问题。目前,已办结4件,其中期限内办结4件,尚未办结0件。已办结的建议提案中,已解决的4件,办理满意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办理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件提案都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过程跟踪督办,有效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提高办理质量。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委员意见,仔细分析研究每一件提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提案办出实效。
(三)做好总结公开。按照统一要求,将提案办理答复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办理结果公开。
三、吸收采纳情况
(一)对于“建议进一步规范进企业行为”的提案,我局积极积极采取措施:
一、统筹监督力量,联合推进专项整治。一是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单位“双线”推进机制,从执法程序规范和执法裁量标准入手,梳理涉企行政执法单位36个和重点执法单位13个,明确执法主要职责和执法事项清单,确保靶向精准。二是印发《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工作配档表。聚焦7个方面重点问题、13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公开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三是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部分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调研督导,了解各单位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情况,对各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二、多方排查线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一是常态化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各执法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梳理问题,组织各执法单位每周报送专项整治“三清单”,即群众急难愁盼清单、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形成每周报送机制。截至目前,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件,推动解决23件。发现自身及其他职能部门问题5件,推动解决4件,1件正在推进中。向纪委移交线索3条。二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发布《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布批评建议和问题线索收集电话、电子信箱。三是召开企业座谈会。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第五巡察组组织10名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利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事后评价等方式,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部署应用平台,推进规范涉企检查。一是高位推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涉企行政检查动员部署会,印发《济南市济阳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建立“111N”工作体系。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及动态调整清单。组织各部门完善涉企检查配套措施,督促建立‘无事不扰’事项库”。组织各执法部门完善平台“检查单”,同步形成《济阳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通过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三是部署应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按照“应合尽合”的原则,梳理形成了覆盖24个行政执法部门、115个联合检查场景、277个联合检查事项的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推动各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各执法部门全面启用平台。截至目前,我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发布检查单562个,提报检查计划1036个,完成检查879个,扫码入企979次,非检查入企数45次,联合检查率2.44%。
四、强化问题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比如,部分企业对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不熟悉,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帮助企业熟悉办理流程,并加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方法宣传力度。比如,小学门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区城市管理局通过设置“助学岗”安排专人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值守,目前流动摊贩已经明显减少,成效明显。二是推动解决职能部门问题。针对存在多头检查、检查次数多等问题,组织各执法部门全面使用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推动各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提高平台使用率。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案卷评查,评查案卷37份。评查结束后,对各部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各执法部门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对于“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提案,我局积极积极采取措施:
一是普法宣传与教育情况。深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活动。今年3月,以宣传贯彻落实《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切入点,定期组织全区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纳入“民法典宣传月”宣传重点,推动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惠策入企”“法治体检”“送法进企”等普法宣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的舆论氛围,共同助力济阳区法治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与提升。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1.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使企业能够便捷地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从而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效率。依托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分中心,派驻律师值班为职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2024年值班律师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01.9万元。为助力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因退货、合同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早预防、快化解,在济阳龙泰电商产业园区设立济阳区公共法律服务龙泰电商分中心,为电商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自8月份成立以来已经开展线上普法活动17次,化解消费领域纠纷136件。2. 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助企强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重点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链条的法律保障,确保企业能够在各个环节得到专业的法律支持。复制推广律所+企业合作发展经验,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3. 建立企业法律服务档案:法律服务团结合日常工作情况,为相关民营企业建立法律服务档案,记录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情况,实现精准服务。区司法局根据档案信息,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方案,确保企业能够获得持续、有效的法律支持。
三是创新法律服务模式。1.济阳公证处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开通了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二是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业务,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的公证服务力度。为企业债权人开通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快速通道”,充分发挥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为银行扩大信贷发放和完善“续贷”“随借随还”“快贷快还”等贷款产品提供法治支撑,助力提升对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去年办理涉企公证事项46件,主要用于企业投资融资和依法维权。2.进一步健全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我们按照“五有”、“四落实”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实现了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为主导,专业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拓展服务为职能的人民调解服务模式。近年来,我区注重从退休干部、村居书记、教育工作者等群体中,挖掘培育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为人热情随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能手,全区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05个,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589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个,其他调解委员会2个。人民调解员1866人(含专职人民调解员35人),镇街、村、社区调委会设立实现100%,服务对象不仅包括一般群众,也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相关单位及职工。去年以来,及时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200余件。我们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各类商会,在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健全完善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创新“有事咱拉拉”四步调解法、“小板凳调解法”、“善、会、巧”调解法,积极推行“调解 +N”为民服务机制,对“情理法并举”定分止争进行高度诠释。各司法所牵头,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先行”活动,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员积极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企业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方式;及时深入链接到企业,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化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深入链接企业”活动,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员联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深入企业,对于重大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及时参与研究,防止事态扩大,着力引导企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根据不同的法治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领域和内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将以2025年度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打造‘112’助企法治品牌,建设食品产业安全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助力企业健康合规经营发展,努力打造高质量食品产业安全发展示范区。二是依托企业成长赋能中心,派驻律师值班,为园区企业提供靠前优质法律服务。三是联合相关部门为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就业群体提供暖心的法律服务,助力民企健康发展。四是向民营企业推荐法律顾问,逐步实现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五是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三)对于“加强防治家庭暴力,维护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提案,我局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深化法治教育,构建反家暴社会共识。一是靶向宣传提高覆盖面。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5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主题普法活动,年均组织各司法所、普法志愿者深入主要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0余场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妇女权益保护作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建设的济阳韶润宪法主题公园、名仕城法治文化社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均设置妇女权益保护等内容;发挥媒体阵地作用,用好“法治之窗”“公民与法治”等栏目以及“济水之阳”政务公开号,转发反家暴、保护妇女权益的图文漫画等法律法规解读,增强居民维权意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三是健全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加强整合基层法治资源,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联合区妇联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截至目前,培育巾帼法律明白人527人,有效提升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效力。
二是做优法律援助,擦亮“温暖法援”品牌。一是推进“一站式”公共服务。联合区妇联规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济阳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细则》,依托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妇女维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实现法律援助与妇女维权工作有效结合。二是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将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对象,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指导受援人完善手续、提交资料,针对不同情况,建议受援妇女采用不同的维权方式,提高维权成功率和执行率,成功办理姚某某家暴离婚纠纷等案件。三是加强心理关怀。指派家暴案件承办律师时,组织具备丰富经验的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门针对家暴维权案件进行专业办理,对特殊需求受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消除受援人在无奈之下准备走极端的危险想法,引导受援人依法合理地解决问题。
(四)对于“凝心聚力·筑梦未来,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强化未成年人普法。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法律素养,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年来,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印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材料5000余份,结合5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9月“法治进校园”集中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校门口送法”“寒暑期送法”等普法活动,去年以来,年均普法活动80余场次。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了圆梦新时代·青少年爱国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专门场所。同时,近年来建设的济阳韶润宪法主题公园、名仕城法治文化社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均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三是压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区司法局选派7名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担任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岗位职能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普法活动,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防溺水、防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任职以来,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培训、普法脱口秀等普法活动31场次,有效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营造校园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矫治帮扶。我区在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6名,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我们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多举措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一是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和犯罪前生活、学习、家庭等基本情况,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因人而异制定矫正方案。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封存制度,制作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并单独存放。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信息化管控措施,运用“智慧矫正”管理系统、矫务通、在矫通APP等平台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定位、人脸签到等信息化核查工作,精准掌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严格执行定期报告、思想汇报、外出审批、学习教育等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18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推进矫治教育。积极参与专门矫治教育评估工作,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矫治教育评估组,对未满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以及经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但经审查需要送专门学校矫治的未成年人进行评估,通过送校矫治,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参与7名未成年人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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