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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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本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文第三条)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济南市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可在济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ang.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中心相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三)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四)社会公益事业。主要包括商务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公开形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公开网址为(http://www.jiyang.gov.cn/)
区政府公报:区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提供纸质公报免费查阅,并在市民中心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设有免费取阅点。可登录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jiyang.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ea63759918282645ca8/)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区政府公报查阅方式:区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附近西南,电话:0531-84227065,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30,14:00-17:00);区图书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文体中心,电话 : 0531-84210132,查阅服务时间:春季,冬季 周二至周日 08:30-17:00;夏季,秋季 周二至周日 08:30-17:30);区市民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电话 : 0531-84237791,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等场所。
本单位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与永安路交汇处附近西南,电话:0531-84227065,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1:30,14:00-17:00)区图书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文体中心,电话 : 0531-84210132,查阅服务时间:春季,冬季 周二至周日 08:30-17:00;夏季,秋季 周二至周日 08:30-17:30)、区市民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电话 : 0531-84237791,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二)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①当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交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济南市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济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jiyang.gov.cn/)或直接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is-web/login?appMark=JNSZWFWW&userType=1)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应包含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使用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济南市济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济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打印(见附件1)。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见以下第三项、收费标准。
(5)申请处理
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情形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中心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中心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中心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济南市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济南市济阳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62号原人社局4楼419室
邮 编:251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232738
电子信箱:jyqswxxzx@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网址为: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23)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正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济阳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开元大街129号
邮 编:251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232781
电子信箱:jyqswxxzx@jn.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济阳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正安路8号
邮 编:251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1-84211891
2.行政诉讼机关:
(1)济阳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邮 编:251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1-58296600
(2)历下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邮 编:25001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531-81691000
(3)天桥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邮 编:25003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531-85964813
(4)商河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邮 编:251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1-848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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