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春兰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
字号:
大 中 小



王春兰,1978年12月出生,女,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正处级,中共党员,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为助力济阳区非遗文化传承发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良好发展,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非遗名城”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主动出台此《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区现有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9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项;现有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4人,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现有市级非遗工坊1个。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济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整体水平与民族文化浓郁厚重、文化生态良好的资源优势还不相称,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二、我们出台此《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有哪些?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的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传承活力明显增强,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增强,社会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
三、本《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本意见中结合济阳区实际情况,明确了建设“非遗名城”的具体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包括:提出健全体系、加强保护传承、推动传播普及等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传承队伍建设、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推动分类保护、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广泛传播等内容。加强保障措施方面,重点提出了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推进财税金融支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等举措。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意见能顺利实施,《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完善投入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实施意见》还把每一项重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确保措施落实。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王春兰(党组书记、局长)
济南市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0531-84217682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