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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3】《关于公布济阳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11370125004213425W/2024-6604642
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06-26

【简明问答3】《关于公布济阳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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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向所在街道(镇)综合文化站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从业时间、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学习与实践经历;(三)申请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授徒传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情况;(五)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六)申请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的声明;(七)其他有助于证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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