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济阳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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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近年来,济阳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工程,传承发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年9月)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将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出台目的
认定并公布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旨在明确他们的传承主体与责任,加强对非遗的保护力度,有效防止其流失。鼓励传承人积极投身传承活动,致力于培养后继人才,推动非遗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升社会各界对非遗的认知与关注度,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共同营造一个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形成一支有序传承的坚实队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远发展奠定不可动摇的基础。
四、执行标准
《济阳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4年7月)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申报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三)长期从事该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四)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五)在该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五、主要内容
本通知中公布的济阳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有21人,其中包括传统音乐2人:新市迷戏-刘春华、济阳鼓吹乐-张保成;传统舞蹈2人:济阳鼓子秧歌-杜成元、济阳鼓子秧歌-姚永腾;传统美术2人:济阳糖画-李琪琪、济阳农民画-李苏兰;传统技艺13人:垛石平安五香驴肉制作技艺-杜松松、济阳黑陶制作技艺-王建、济阳彩塑-柏宗森、济阳小磨香油制作技艺-尹学晓、济阳手工装裱技艺-李建平、济阳软木家具制作技艺-王越、济阳木作-郭振、济阳木版年画-王世伟、黄河木帆船船模制作技艺-孙东军、济阳结艺-杜洁、济阳铁锅炖-孙宏廷、济阳铁器锻造技艺-徐涛、济阳铁器锻造技艺-闫金国、黄河五彩陶制作技艺-刘志燕;民俗1人:翟家扮玩-翟军。
六、发展建设
通过公布本通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好传承人,建立有序传承的传承人队伍,加快推进济阳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使济阳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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