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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监督检查
索
引
号
11370125307226565Q/2025-6643219
发
文
单
位
区卫生健康局
发
布
日
期
2025-03-24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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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3月18日起,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现场查看、座谈交流、调阅记录及访问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对机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运作等情况进行抽查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软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健康检查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要求各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漏项缺项检查而出具健康合格证明;要按照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规定检查内容及其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保证健康检查质量;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健康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要在健康检查结果送达后及时发放健康合格证明;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出具虚假体检结果,不得未经体检擅自发放健康合格证明。检查结束后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向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反馈检查结果,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机构限期整改、及时反馈。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规范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执业行为,服务群众更加便捷高效。下一步,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开展对本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查体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为辖区居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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