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管理】济南市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管理工作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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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保健管理工作运行程序
(服务时间、专业介绍、就诊须知、预约诊疗、
检查检验、保健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等)
(一)服务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5月1日-9月30日)
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期休诊
(二)专业介绍:保健
一、项目名称:孕产妇健康管理
项目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四)产后访视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项目名称:高危妊娠管理
项目内容:对辖区高危孕产妇进行筛查、评估、救治、随访,保证母婴安全
二、项目名称: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项目内容: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及应用串联质谱等技术筛查的共40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三、项目名称:新生儿听力筛查
项目内容:为正常出生新生儿,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新生儿、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筛查。
四、项目名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项目内容:
1.健康儿童的定期健康体检(4:2:1)
2.托幼机构集体儿童健康管理
3.特殊儿童的筛查与管理(散居和幼儿园)
4.管理内容:
(1)生存
(2)残疾
(3)生长发育:体格评价、喂养指导、睡眠管理等。
(4)心理保健:智能发展指导、情绪控制、人际关系行为培养、学习与生活技能的培养。
(5)信息资料管理。
五、项目名称: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三)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四)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六、项目名称: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项目内容:
1.为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项目名称: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项目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
八、项目名称:婚前医学检查
项目内容:进行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查)、生殖器彩超(女性)、一般体格检查等。
九、项目名称: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协议机构免费为辖区育龄夫妻群众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包括: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
十、项目名称: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省级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发放、咨询服务等。
十一、项目名称:产前筛查
项目内容:
(一)领取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孕妇在基层医疗机构完成早孕建册后,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孕妇身份证、户口本等凭证向符合条件的孕妇发放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
(二)开展血清学筛查或产前诊断。孕妇可就近选择产前筛查机构就诊,接诊医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根据孕妇情况建议其进行血清学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项目,孕妇出示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可享受200元减免。
(三)提出免费无创DNA 产前筛查项目申请。符合项目实施范围的孕妇,持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到项目定点机构提出申请。接诊医生经综合评估确定孕妇是否为适用人群,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接受服务的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和检测申请单。
(四)孕妇静脉血采集。孕妇凭检测申请单在项目定点机构采集静脉血,项目定点机构为采血管进行唯一编号,并与知情同意书、检测申请单和临床报告单编号一致,于72小时内按照相关要求转运至产前诊断机构。
(五)实验室检测。产前诊断机构对符合要求的标本进行集中检测、数据分析与结果判断,并出具临床报告。临床报告应当由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临床医师完成。非产前诊断机构不得出具临床报告。
(六)随访与管理。对检测结果为低风险的孕妇,定期进行常规产前检查,如同时存在胎儿影像学检查异常,应转诊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后续咨询及产前诊断。对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机构要尽快通知孕妇到本机构进行后续咨询及产前诊断。
十二、项目名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项目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就诊须知:无诊疗服务
(四)预约诊疗:无诊疗服务
(五)检查检验:
1、超声检查
超声检查的流程
(1) 由门诊医生开具超声检查申请单,并嘱咐其做好相关准备。
(2) 超声科登记并做好检查准备。
(3) 耐心排队等候,按呼叫姓名进入相应的检查室做好准备及检查。
(4) 检查完毕后请在候诊室等候二十分钟左右由工作人员送出报告单。
超声检查注意事项及须知
(1)腹部超声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包括肝脏、胆囊、胰腺、胆管、腹膜后、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饮水。
(2)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胃肠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由于胃肠气体干扰,即使空腹准备,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
(3)膀胱、前列腺、精囊、输尿管结石、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13周前,即怀孕3个月内)应憋尿后进行检查。患者应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500--1000毫升。
(4)经直肠检查前列腺及精囊前应排便,适度憋尿。经阴道超声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宜经期后检查,以避免感染。
(5)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6)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颈部超声检查(包括甲状腺、颈部血管等)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7)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的指导。
2.检验检查
临床检验的流程:
1、 由门诊医生开具检查申请单,并嘱咐其做好相关准备。
2、 检验科登记并做好检查准备。
3、 耐心排队等候,按呼叫姓名进入相应的检查室做好准备及检查。
4、 检查完毕,由医生综合评估后出具报告单。
注意事项:
1. 早晨8点30分开始采血。
2.早晨空腹采血,大部分检验项目要求采血前禁食12小时,否则会影响检验结果;但禁食不宜时间太长,否则会使部分测定值降低。
3.采血前应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情绪紧张和饮酒、停用相关药物,应在输液、穿刺、手术、透析等诊疗之前采血,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4. 采血后请按压针眼3-5分钟,如有晕血者请提前告知。
5. 尿液标本采集留取新鲜尿液及时送检,女性留取尿液时应避免月经期。
6. 粪便标本留取时,首先挑取粪便中的粘液或脓血送检。
7. 请自觉排队,避免大声喧哗。
(六)保健管理
1.孕产妇健康管理
(1)职责:孕早期在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孕中晚期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在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相关结果,由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产后访视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正常产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任务:孕早期孕13周之前由孕妇居住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建册并产前随访;孕中晚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高危妊娠管理
(1)职责:
①区卫健局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切实发挥好母婴安全“总牵头”的职责。
②区妇计中心要在区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母婴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重点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数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内母婴安全保障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机构、人员培训及督导和考核等,及时修订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估指标。
③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按照市、区有关件要求,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配齐抢救设施设备,切实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
④各助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各项制度执行的重视,单位法人代表为母婴安全保障第一责任人。产科安全办公室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在全院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强化产科、急诊、重症监护、 预检等关键岗位人员母婴安全相关理念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提升危急重症风险预判、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和演练相关制度,确保各项规范制度在每个岗位落实到位。
⑤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管理原始记录和登记,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妇幼信息系统,高危孕产妇由所建册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追踪管理,区妇计中心定期检查、指导。
(2)任务:
①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母婴安全。有助产机构的医疗机构要把开展产科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母婴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
②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妊娠危险因素饰查能力,准确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定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③加强服务,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一是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积极推进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救治网络。二是建立危重病例报告制度。助产机构及救治中心出现危重病例应第一时间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④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各医疗单位、区妇计中心和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明确自己职责,制定管理流程。
⑤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定期组织专人将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控,针对质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1)职责:
①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的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疾病筛查的组织实施、可疑病例召回和随访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同时做好本单位和所辖区域的质控工作。负责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汇总,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②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管理,在济阳区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协助区妇计中心新筛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和督导工作。
③济阳区助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负责本单位出生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血样标本的采集、采血卡片信息登记、录入系统、血片递送、信息上报;协助追踪随访机构,使可疑病例在最短时间内得以确诊和干预。
(2)任务:
①告知,助产机构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意义、有关要求。
②采血,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 72小时后,20 天之内,经充分哺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筛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③标本收集。血样标本应当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采血5个工作日收集血样标本。
④结果反馈。符合要求的标本,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筛查报告,并及时反馈筛查结果。
⑤追访。因地址不详、电话错误、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追访机构应当注明原因,并告知市筛查中心备案。
⑥治疗。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机构筛查可疑阳性病例的确诊,并按照要求,进行疾病治疗。
4.新生儿听力筛查
(1)职责:
①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②建立筛查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和筛查工作服务流程,遵守技术操作常规。
③做好筛查前的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
④建立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有相应的健康教育及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
⑤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向社会和公众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增加社会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及配合。
⑥筛查人员掌握听力损失的高危因素,对进入筛查程序者,应当向其监护人出具筛查报告单并解释筛查结果,负责复筛、转诊及追访。发现新生儿患有听力障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指导患儿转诊到诊治机构。
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基本信息登记、统计、上报。对筛查未通过儿童做好与诊治机构的转诊衔接工作。
⑧)筛查机构负责协助诊治机构召回可疑阳性患儿。
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筛查中心的质量控制管理,持续改进工作。
⑩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2)任务:
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出生后 24 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填写《山东省新生儿听力筛查统计》,并向家长出具《山东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复查)报告单》;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 42 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填写《山东省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和《山东省新生儿听力复筛未通过儿童情况统计》,应当在出生后 3 个月龄内转诊至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3)操作步骤:
①清洁外耳道,电耳镜检查;
②受检儿处于安静状态;
③严格按技术操作要求,采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进行筛查。
5.儿童保健项目职责任务: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工作。做好全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掌握全区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指导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全区儿童生命信息监、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儿童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督导考核。
(2)基层医疗机构:
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②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③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等指标的生长发育监测,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④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⑤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6.产前筛查职责任务:
(一)领取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孕妇在基层医疗机构完成早孕建册后,由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孕妇身份证、户口本等凭证向符合条件的孕妇发放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
(二)开展血清学筛查或产前诊断。孕妇可就近选择产前筛查机构就诊,接诊医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根据孕妇情况建议其进行血清学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项目,孕妇出示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可享受200元减免。
(三)提出免费无创DNA 产前筛查项目申请。符合项目实施范围的孕妇,持产前筛查电子代金券(纸质四联单)到项目定点机构提出申请。接诊医生经综合评估确定孕妇是否为适用人群,并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接受服务的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和检测申请单。
(四)孕妇静脉血采集。孕妇凭检测申请单在项目定点机构采集静脉血,项目定点机构为采血管进行唯一编号,并与知情同意书、检测申请单和临床报告单编号一致,于72小时内按照相关要求转运至产前诊断机构。
(五)实验室检测。产前诊断机构对符合要求的标本进行集中检测、数据分析与结果判断,并出具临床报告。临床报告应当由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临床医师完成。非产前诊断机构不得出具临床报告。
(六)随访与管理。对检测结果为低风险的孕妇,定期进行常规产前检查,如同时存在胎儿影像学检查异常,应转诊至产前诊断机构进行后续咨询及产前诊断。对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机构要尽快通知孕妇到本机构进行后续咨询及产前诊断。
产前筛查流程图
7.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
(1)项目职责:
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项目管理单位,监督项目的实施,负责辖区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项目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督导、全区数据的汇总与上报、项目绩效评价、总结运用和资金的拨付,并负责实施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项目放取环。
②转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和相关技术文件,提供有针对性的基本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将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相关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书中,确保信息可追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承担的职责做好相应随访工作。
(2)服务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进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时,须向辖区内实施免费手术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②服务对象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选定避孕手术方式后,须签署避孕手术选择知情同意书。
③手术前应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要求进行各项医学检查,评估该服务对象无异常情况,规范实施手术。
④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服务对象,由科室内讨论通过,方能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济阳区人民医院)。服务对象转诊,应有经治医师填写“门诊病例”,并登记转诊登记本,以便后期随访闭环管理,内容应包括:一般情况,检查诊断及处理经过,最后诊断及转诊原因。危重病员除填写病情摘要外,须有医护人员护送,以保证病员途中安全,并及时转入上级医院介绍病情。因特殊情况不能转诊的应及时请专家诊治。
(⑤手术后应提供关爱服务、健康教育和随访服务。
8.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
(1)项目职责:
①负责做好本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管理服务,认真执行药具管理制度、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辖区药具需求计划的制定和药具调拨、发放的汇总,及时、准确上报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③负责本辖区药具的仓储和质量管理,做好帐、卡、册表管理,做到实事求是、文字清楚、准确及时、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④负责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药具基本知识,加强对基层药具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⑤负责定其进行入户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药具使用情况,跟踪药具使用效果信息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⑥负责定期对药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项目流程:
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按照要求实施集中采购;省、市、县、镇逐级实施免费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等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将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纳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反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集药具调拨、发放等信息,进入药具购调存系统,并逐级上报。
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流程图
9.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工作
①.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各村(社区)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政策宣传,通过微信群、入户告知、广播等方式,动员符合条件备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摸排备孕人员信息。
②. 信息采集,系统录入。村、镇工作人员采集夫妇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在孕前优生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建档,开具检查指引,发放《知情同意书》。
③. 预约通知,准备材料。由村镇通知备孕夫妇,携带身份证、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按预约时间前往区妇计中心参加查体。
④. 区级查体,规范采血检查。区妇计中心核对身份信息、知情同意书,开展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B超等孕前优生全套检查。
⑤. 风险评估,结果反馈随访。区妇计中心优生门诊根据检查结果,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告知书》共三联,区、镇(街道)服务机构及受检者本人各存一份。一般人群和低风险人群《告知书》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并给予相应的优生咨询指导。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区级服务机构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咨询指导人员告知计划怀孕夫妇怀孕后主动联系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受早孕指导和随访。
⑥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做到一家一档。所有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记录文书,包括《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均由区级孕前优生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统一保存。
区级直接服务流程
计划怀孕夫妇直接到区级孕前优生项目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流程如下。
镇(街道)卫计办(委)负责目标人群确认、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到定点机构接受检查。
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填写相关医学文书。
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负责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一般人群和低风险人群转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员给予相应优生咨询指导。
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机构在村级卫生、计划生育专干的配合下,承担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发现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区级孕前优生项目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区级直接服务流程图如下
10、《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注意事项:
(1)《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注意事项:
①孕妇在孕13周之前,持夫妻二人身份证到常住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已在医院检查的,请携带医院检查报告单。
②建册时需空腹,进行第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内容有: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
③本手册需妥善保存,并在每次产前检查时随身携带。
④孕妇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到助产机构规范产检,产检医生需认真记录、填写产检结果。
⑤孕妇分娩后,0-6岁儿童查体时携带本册,由查体医生记录、填写儿童的查体信息。
(2)《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单位及地址:
建册机构 | 管辖区域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曲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曲堤街道所辖村 | 曲堤街道东街村 | 0531-8446091 |
仁风镇中心卫生院 | 仁风镇所辖村 | 仁风镇西街村 | 0531-84402836 |
垛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垛石街道所辖村 | 垛石街道垛石村 | 0531-84389310 |
新市镇卫生院 | 新市镇所辖村 | 新市镇大庄村 | 0531-84318336 |
回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回河街道所辖村(居) | 回河街道德阳路北首 | 0531-81177623 |
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北街道所辖村(居) | 济阳区华阳路99号 | 0531-81170337 |
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济阳街道所辖村(居) | 济阳区经三路16号 | 0531-84216612 |
11、婚前医学检查
(1)任务: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通过婚前医学检查能够控制许多遗传性疾病, 避免缺陷儿的出生, 提高人口素质; 其次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如乙型肝炎、性传播疾病; 再次能够检出生殖系统疾病 ,促进婚姻幸福。婚前医学检查对男女双方的健康、下一代优生及发育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减少遗传性疾病,减少把生理缺陷和不健康因素传给后代的关键,是实现后代优生的重要措施。
(2)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流程:
第一步: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婚姻登记大厅婚检登记处审核、填表,录入信息。
第二步:进入免费婚前体检中心体检。依次进行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查)、生殖器彩超(女性)、一般体格检查等。
第三步:检查完毕后,对查出异常者由专职大夫告知其本人,根据情况进行卫生指导、解答咨询。
婚前医学检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由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填写转诊单,转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该机构应将确诊结果和检测报告反馈给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
12、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一、项目名称: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1.项目内容:
(1)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2.项目职责: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上报全区年度叶酸需求量及全区信息报表,并负责其培训、宣传、督导、服用情况的随访。
3.项目流程
4.增补叶酸顸防神经管缺陷顼目知识宣传
预防神经管缺陷是我区启动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惠民政策之一。在孕前及怀孕早期增补小剂量叶酸,实施有效干预措施,从而达到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的目的。
1、叶酸是一种水溶性 B族维生素,在人体细胞分裂增殖及新陈代谢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人体不能合成叶酸,只能从天然食物叶酸强化食品或含叶酸的维生素制剂中摄取。天然食品中的叶酸在烹调时己被破坏,人们很难从一般的食物中摄取到足够的叶酸,而叶酸片中的叶酸更容易被人体吸收。
2、神经管缺陷是一组严重影响胎儿大脑和脊柱发育的先天畸性,主要有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三种畸形。最常见的是无脑畸形和脊柱裂。无脑畸形出生后常常死亡。脊柱裂可致严重残疾,婴儿常有下肢瘫痪、大小便不能控制、脑积水、学习困难等。
3、补充人群:所有待孕妇女。补充时间: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三个月。
4、补充叶酸的剂量:一般待孕妇女:0.4mg/天;高危待孕妇女:4mg/天
5、准备怀孕的农村育龄妇女可携带身份证常住地所属辖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叶酸。
1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一、项目名称: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二、服务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
三、项目职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全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等。
四、注意事项: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信息化管理,规范资金和物资管理,做好监督指导与评估。
五、项目流程
14.济阳区2026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妇女常见病防治三年一计划周期,全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率维持在70%以上。
(二)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主动保健意识,“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三)加强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促进及时转诊和治疗,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和治疗率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80%以上。
二、服务对象
35-64 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
三、工作内容
各地应当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筛查计划。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两癌”筛查(具体流程参照两癌筛查方案中的流程表)。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可采用以下方法:
(1)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 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 3 年筛查一次。
(2)高危型 HPV 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 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 14 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 等亚型。原则上每 5 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 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 16/18 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 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类结果为 1 类或 2 类者,原则上每 2-3 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 X 线检查。乳腺 X线检查 BI-RADS 分类结果为 1 类或 2 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 0 类或 3 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 4 类或 5 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1、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 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 BI-RADS 分类为 0 类或 3 类及以上者, 乳腺 X 线检查BI-RADS 分类为 0 类或 3 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五)组织实施。
及时掌握辖区 35-64 周岁适龄妇女人数,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定期接受筛查。遴选具有筛查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承担“两癌”筛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方便妇女接受筛查服务,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
(六)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对项目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培训方式。区级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区级培训基地,制订培训计划和统一培训教材,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家蹲点和临床进修等多种培训方式。要针对具体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增项目地的培训。各乡镇社区应当按照区级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
3.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
(1)官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 HPV 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官颈细胞学(取材、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 TBS 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 HPV 取材和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和相关报告信息的填写等。
(4)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知识等)。
(5)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 - 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四、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
区域内要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各级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在“两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二)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两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 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两癌”筛查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
区镇街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两癌”筛查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面,合理提高筛查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动“两癌”筛查、宣传动员、随访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强化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保障“两癌”筛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信息管理。
妥善保存“两癌”筛查原始资料,推动建立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重复筛查。收集多种来源的“两癌”筛查和治疗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应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两癌”筛查信息管理具体要求详见《两癌筛查信息管理手册》。
(五)考核评估。
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家、省、市项目管理方案及相关技术指南制订项目考核与评估方案(考核标准参照两癌筛查方案中的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济阳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考核与评估,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落实。接受考核的机构应当包括所有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服务质量、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卫生健康局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考核评估对象包括:“两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 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含外送检测机构)等。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两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成立“两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二)承担“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工作的区妇计中心。
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两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两癌”防治服务现状;为辖区“两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两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两癌”筛查质控工作(细胞学异常者阴道镜检查率≥90%;阴道镜异常者病理检查率≥90%;乳腺彩超检查和X线检查BI-RADS 分类符合率≥85%;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早治率和治疗率≥90%)推广“两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三)医疗机构。
承担“两癌”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等,取材标本的满意率≥95%,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90%,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2)转诊机构。负责接收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及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宫颈细胞学阅片、HPV 检测、阴道镜检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对于细胞学检查机构,阳性图片复查符合率≥85%;阴性图片复查符合率≥95%;ASC与SIL的比例≤3:1;ASC-H占ASC的比例5-10%。对于阴道镜转诊机构,细胞学结果ASC-US,阴道镜活检组织病理结果为CIN2+的发生率3-15%;细胞学结果为 ASC-H,阴道镜活检组织病理结果为 CIN2+的发生率30-40%;细胞学结果为LSIL,阴道镜活检组织病理结果为 CIN2+的检出率14-20%;细胞学结果为HSIL,阴道镜活检组织病理结果CIN2+的检出率53-66%;阴道镜拟诊符合率≥80%;阴道镜检查拟诊高度病变与病理结果符合率≥60%;病理检查结果符合率≥95%。转诊机构应当在出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可疑者乳腺 X 线检查率≥90%,群众对服务的满意率≥90%,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以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2)转诊机构。负责为初筛机构转诊的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乳腺 X 线检查、乳腺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乳腺 X检查 BI-RADS 分类符合率≥85%,乳腺癌检查活检遵从率≥90%,获得分期比例≥90%,病理检查结果符合率≥95%。转诊机构应当在出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
两癌筛查注意事项
一、免费两癌筛查服务对象:
35-64岁农村和城镇低保妇女
二、宫颈癌筛查注意事项:
筛查前:
1、受检者要避开月经周期;
2、做TCT检查前24小时内禁止性生活;
3、宫颈癌筛查前48小时内禁止阴道冲洗、阴道上药、妇科检查及阴道超声等;
4、阴道若有炎症,如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需治愈后再做检查。
筛查后:
1、保证外阴清洁卫生
2、尽量洗淋浴,避免洗坐浴,一周内尽量避免游泳、同房等,以防引起不必要的感染。
宫颈癌筛查属无痛、无创检查,不影响日常生活。
三、乳腺癌筛查注意事项:
1、避开月经期,最好在月经干净以后3-5天进行,这个时候雌激素对乳腺的影响最小,乳腺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乳腺组织细胞充盈度消退,乳腺的病变或异常容易被发现。
2、哺乳期妇女、妊娠期妇女一般不建议做乳腺癌筛查。此阶段,乳房会有增大的表现,乳房内有结节或者是肿瘤很难鉴别,容易出现漏诊。
2026年两癌筛查流程分三个附件
附件:
1.济南市宫颈癌筛查项目流程图
2.济南市乳腺癌筛查项目流程图
3.济南市“两癌”检查转诊单
济南市宫颈癌检查项目流程图
济南市乳腺癌检查项目流程图
济南市“两癌”检查转诊单
济南市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转诊存根 编号: 转入医院: 姓名________,年龄______ 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_______镇_______村__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临床检查发现异常情况:
转诊原因: 转出医院: 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 济南市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转诊单 编号: 转入医院:_____________ __ 姓名__________,年龄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镇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 ___________ 临床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
乳腺B超结果: TCT结果:
转出医院: 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做阴道镜检查前2天,禁止性生活,不做妇科检查、阴道冲洗、放药等。
2、患急性阴道炎、宫颈炎者,宜先治疗再做阴道镜检查。
3、阴道镜检查应在月经干净后5天后再做。
4、阴道镜检查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检查时间)由各区县自行拟定。
5、乳腺钼靶检查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检查时间)由各区县自行拟定。
6、请携带身份证。
15、《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程序、时间、地点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知
一、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以后在济阳区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因被盗、遗失或其他原因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补办证件。
二、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工作。
三、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主页、索引页、父母及孩子个人页)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和首次签发登记表(若无首次签发登记表可复印新生儿母亲住院病历),医院无存根需到落户地派出所复印副页。
5、新生儿未落户的,需经协查后,公安机关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方可补发副页
6、原证无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提供一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异者提供抚养关系证明及不能提供另一方有效身份证的书面声明
7、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8、特殊情况请到场或电话咨询
四、补发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补发地点:济南市济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出生医学证明科。地址:济阳区健康街3号。
六、咨询电话:0531----84246910
七、注意事项: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新生儿父母双方到场签字
新生儿已落户,只补发正页(补发信息与首次签发时信息一致)
温馨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不得私自涂改,拆切《出生医学证明》,不得私自折损、压膜,以免影响《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常使用。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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